? 1月28日下午,本市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2016年青島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計劃》,確定了10件送審項目和18件調研項目。據悉,為保證《規章計劃》的落實,本市對各規章計劃項目都明確了責任單位和提報審議時間,要求各責任單位按時完成。
10項目將有規章“護航”
10件送審項目主要涉及四大方面:一是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擬制定《青島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青島市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青島市社會急救醫療管理規定》;二是在提高公共服務水平方面,擬制定《青島市學校管理辦法》《青島市城市公共交通車輛乘坐規定》《青島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三是在提高服務“三農”水平方面,擬制定頒布《青島市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辦法》和《青島市農村氣象服務管理辦法》;四是在推進城鄉建設與管理方面,擬制定頒布《青島市軌道交通綜合開發利用管理辦法》《青島市城市公有房產管理辦法》。
關于調研項目,2016年擬對青島市碳排放總量控制和碳排放交易管理暫行辦法、青島市政府專職消防隊伍管理辦法等18件政府規章項目進行調研,其中修改修訂類5件,新制定類13件。
現制現售純凈水將規范
據介紹,今年政府規章送審項目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新制定的政府規章共7件,主要是《青島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青島市學校管理辦法》等。第二類重新修訂修改的政府規章3件,主要是《青島市城市公共交通車輛乘坐規定》等。
“新制定和修訂修改的主要原因:一是現有法律法規適用存有空白或盲點的,需要補充。如現有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法規,主要適用于城市集中供水。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農村普遍推行鄉鎮或村(社區)集中供水,城市也出現了在社區現制現售純凈水等新興業態,因此,擬通過制定《青島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予以補充?!笔姓ㄖ妻k相關負責人介紹。第二個是,現有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需要規范。再就是以制度建設引領改革發展的,需要創設。另外就是,現有政府規章與現行法律法規不一致或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需要完善。如《青島市城市公共交通車輛乘坐規定》已實施20余年,而本市公交行業在運營票制、管理體制等方面發生了巨大變化,需要對《青島市城市公共交通車輛乘坐規定》進行重新修訂。
設77家聯系點征意見
“現在所有的規章制定項目,除涉密的項目外,必須公開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同時全面建立了公開征求意見采納情況反饋機制。”市法制辦相關負責人介紹,去年本市建立了政府立法基層聯系點制度,確定全市77家基層單位作為政府立法聯系點,包括企業、社區、律所、行業協會等,通過和聯系點面對面的交流,聯系點根據生產生活實際提出的意見,使得他們受益匪淺。
這名負責人表示,今年首次以新聞發布會的形式對社會公開政府規章制定計劃,就是堅持民主科學立法,主要目的是希望全市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能關注和支持政府規章制定工作。據介紹,列入制定計劃的政府規章,草案出臺后會通過市政府法制辦網站等相關媒體對社會發布,其中《青島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現已送審,預計在春節之后就會發布,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和建議。
記者 張同順 實習生 任雪梅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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