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2月22日訊(記者 李珍 通訊員 劉光遠 孔曉亮)近日,青島市中院集中公布第十六批2624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其中自然人2138個,法人或其他組織486個。本次公布的名單為截止到2015年12月18日仍未履行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公布之后是否已履行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可登錄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站(http://qdzy.sdcourt.gov.cn)“執行信息公開平臺”進行動態查詢。
實施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制度以來,青島中院已集中公布十六批共23956個全市法院范圍內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其中自然人19798名,法人或其他組織4158個。
青島法院結合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制度,深入開展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行為專項活動。實施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制度以來,依法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移交公安機關審查85案80人,立案偵察28案37人,其中判處有期徒刑5案5人,判處緩刑3案3人,提起刑事訴訟9案13人,另有27名失信被執行人得知將被以拒執罪移交公安機關后主動履行了義務,執結標的額269.1萬元。青島法院依法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司法拘留1667名,罰款183名189萬元。迫于信用壓力和執行威懾,已有1566名失信被執行人履行義務1471案,另有598名失信被執行人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547個,執結標的總額25289.06萬元。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將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網、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網、新聞媒體等集中向社會公布,同時寄送給青島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推送給銀行、工商、房地產交易中心等單位。被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將在行政審批、融資信貸、招標投標、守重評比、資質認定等方面受限,在全國范圍內被禁止乘坐飛機、動車商務座、火車軟臥、住宿星級酒店等高消費行為。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王泯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