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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張先生向信網(0532-80889431)反映,綠城青島理想之城誠園小區與玫瑰園別墅同是學區房,當初售樓處的沙盤上明確標注的小學與初中至今未開工,而這也是當初售樓處的宣傳賣點,可現在當初承諾的學校至今未兌現,“我認為綠城是在虛假宣傳。”對此,山東青島綠城華川置業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稱,因其學校為公立,由政府出資建設,具體規劃開建時間由政府決定,因此并不清楚具體情況。
說好的學區房至今還是一片荒地
2014年下半年,張先生在購買一套綠城誠園小區一期商品房,買房時售樓處曾承諾小區周邊將配多所學校,其中就有比較知名的青島實驗中學,還有嘉峪關路小學或者江蘇路小學分校,而青島實驗中學在2015年就能招生。但現在已到2015年底,房子都交房了,說好的學區房卻至今未蓋。
張先生說,綠城誠園小區宣傳賣點就是學區房,購房原因也是為了孩子能有好的學校入讀,沒想到孩子眼看著就要上初中了,規劃的學校遲遲未動工。“當時買房時,就是沖著開發商宣傳的名校來的,心想著孩子能上個知名的中學,贏在起跑線上。現在卻還是一塊荒地?”
除此之外,張先生告訴信網,除了綠城誠園小區,整個“綠城理想之城”當時共規劃了9所學校,但目前除了個別的私立幼兒園和小學已建成之外,根本沒有什么名校。“這個小區比周邊樓盤房子貴很多,要不是沖著名校教育好,誰會來買?而且我們每次問售樓處,他們就說學校還在規劃當中,可這規劃都兩年了,這不是虛假宣傳嗎!”
售樓處:多所學校還僅是“規劃”
信網以購房者的身份來到了青島綠城理想之城的銷售中心,在綠城誠園小區的宣傳冊上看到綠城誠園小區所打出的宣傳標語為“實驗學區旁,半山小高層”,但實際上,綠城誠園小區旁并未看到如規劃上所提到的小學與實驗中學,相反的是,空地上到處雜草叢生一片荒蕪。
銷售人員稱,綠城誠園小區共分為東區與西區,目前東區已售罄交房,西區所剩余房也不多了,均價在14500元以上。對于配套學校,該名銷售人員稱,目前青島綠城理想之城項目共規劃了9個學校,其中包括了5所幼兒園,3所小學和一個實驗中學。而綠城誠園小區項目周邊就規劃了一所幼兒園、一所小學一個初中,“根據內部消息,實驗中學將于2016年7月開建,而幼兒園和小學具體開辦時間還不清楚,是哪所小學哪所幼兒園也還在規劃當中。”
綠城理想之城開發商青島綠城華川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工作人員稱,誠園小區所配套的學校都是由政府出資規劃建設,學校都為公辦學校,具體開建時間由政府決定,雖規劃了9所學校,但目前可以確定下來的學校占少數,而之前所說的三所小學當中有嘉峪關路小學或者江蘇路小學分校的消息也只是在規劃當中,并未落實。
針對此事,信網聯系了青島李滄教育體育局的工作人員,據工作人員稱目前青島綠城理想之城項目中,青島徐水路小學和青島實驗中學分校項目將于2016年開工建設,計劃于2017年交付。
律師:購房者在購房時一定要注意有關宣傳時的事項
對此,山東德衡律師事務所的黃鵬舉律師稱,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黃律師稱:“因購房者都是自愿買房,首先要確定的是開發商在前期宣傳和廣告單頁中是否有承諾業主學校的開建時間,如無承諾,那開發商就不存在欺詐行為。現在很多的樓盤推銷,都會打著學區房的名號作為宣傳賣點,許多購房者很容易受到宣傳的誤導而造成自身利益的損失,如果宣傳廣告不寫入合同,那么廣告就不做為合同的一部分,開發商就不需要就廣告內容承擔責任,因此購房者在購房時一定要注意有關宣傳時的事項。” 文/圖 信媒體記者 顧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