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孫亞林 通訊員 姚欣 劉明明) 一男子因手頭拮據,竟三次入戶盜竊他人財物,終因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近日,日照開發區法院就審理了一起這樣的案件,法院判處被告人李某犯盜竊罪,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
剛滿20周歲的李某跟隨家人來日照打工,在一家公司當電焊工。雖然工資不高,但一個人零花勉強夠用。2015年7月初,由于公司近幾個月效益不好,李某手頭有點拮據。于是李某就萌生了盜竊財物的念頭。
7月2日下午,李某來到自己留意已久的丁某家,通過撬鎖入戶的方式進入丁某家,李某竊取了平板電腦1臺。4日下午,李某又來到鄰村,通過爬門入戶的方式進入,正當他翻找財物的時候,主人回來了,于是李某慌忙逃脫。13日下午,他又來到這個村,通過翻墻的方式進入另一戶人家,翻找了半天,只找到37元錢??墒钦斃钅撤瓑μ用摰臅r候,被戶主的鄰居逮住了。事后,經鑒定,平板電腦的價值人民幣1683元。
日照開發區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入戶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已構成盜竊罪,應追究刑事責任。其中一起犯罪為未遂,且李某歸案后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認罪態度較好,從輕處罰。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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