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2月3日訊(記者 王愛科) 不足30平方米的房子,拆遷改造中可以拿到近75萬元的補償款,再在拆遷房周邊購買住房時,不用額外多花錢;征收住宅房屋時,如果居民在規定期限內選擇異地房屋并簽訂補償協議,還可以拿到每戶6萬元的獎勵資金。記者3日采訪了解到,“十二五”期間,青島市已經有近8萬戶居民在棚戶區改造中受益。
3日,在青島市市北區阜新路街道,1500余戶棚戶區居民剛剛完成了搬遷?!袄戏孔?8.56平方米,一共補了74.8萬元錢。在附近買房子,能買到60個平方米的房子,不用再貼錢。”阜新路街道居民姜永基高興地說。姜永基想買的房子,是政府聯系的商品房。因為是拆遷戶,他還可以享受到9.5折甚至8.5折的優惠。
十二五期間,青島市的住房建設工作緊緊抓住改善民生這條主線,取得顯著成效。特別是從2012年以來,市委、市政府將棚戶區改造作為改善民生的“托底工程”來抓,啟動了主城區危舊房改造,將主城區的“危舊房”以及各區市的“城中村”納入了棚戶區改造范疇,全力推進該項工作。在此期間,在全市范圍內共改造棚戶區居民近8萬戶,市區兩級政府累計投入資金近300億元,其中2015年進一步加大改造力度,惠及居民約3.6萬戶,政府投入資金130余億元,使越來越多的棚改居民圓了“宜居夢”。
青島市依據國務院出臺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1號),于2013年5月1日在全國房屋征收領域頒布了第一部地方性法規《青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同年11月制定出臺了《關于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青政發〔2013〕24號),以此指導全市棚戶區改造工作,為加快推進全市棚戶區改造提供了政策保障。
同時,青島市還連續出臺了一系列棚戶區改造配套政策文件,積極探索棚戶區改造的“青島模式”。如制定出臺了《關于居民參與監督房屋征收工作的意見》(青政辦字〔2014〕61號),建立居民監督委員會制度,有效減少了征收工作阻力,大大提高了群眾工作效率。再如,在國家明確棚戶區改造中鼓勵貨幣補償意見后,青島市在全國范圍內率先制定出臺政策文件,下發了《青島市主城區棚戶區改造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青政發〔2014〕34號),鼓勵貨幣補償或異地安置。其中,征收住宅房屋,在規定期限內,居民選擇異地房屋安置并簽訂協議的,給予每戶6萬元的獎勵;居民選擇貨幣補償的,給予貨幣補償金5% 的獎勵,不足6萬元的按6萬元計算。在規定期限內搬遷騰房的,還給予每戶1萬元的速遷獎勵。此外,該辦法還提出了補償房屋的公攤面積單獨計入應補償面積,房屋征收評估實行一戶一評等一系列新措施。
此外,在推進簽約、下達征收決定過程中,改變過去對整個項目下達征收決定的固有模式,以樓座為單元,對全部簽約的樓座單獨下達征收決定,以此帶動其他樓座簽約,取得良好成效?!皩μ厥饫щy群體,采取最低生活保障、扶貧救濟等綜合措施,給予合理照顧;積極聘請法律顧問、專業規劃師等專業人員,到社區講解政策,提供咨詢服務,從專業角度幫助居民加快征收進程;對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征收居民,多次集中組織房產大集,為居民暢通選擇購買適宜商品房提供便利服務等?!鼻鄭u市房地產開發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說。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鹿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