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張永平 通訊員 高凡) 近日,省質監局制定出臺了《山東名牌認定管理辦法》,對山東名牌產品(工業、農業)和山東服務名牌認定工作作出統一規范,此前實施的《山東名牌產品管理辦法》和《山東省服務名牌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據了解,山東名牌是按照相關認定標準對申報組織近3年產品質量、服務質量水平的認定。近3年內,申報組織有下列情形的,不能申報山東名牌:應獲得行政許可或者強制性產品認證而未獲得的,申報產品有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的,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環保問題和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或者有重大質量投訴經查證屬實的,有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的。
《山東名牌認定管理辦法》對山東名牌的申報條件、認定標準和認定程序做出了明確要求,進一步規范了山東名牌標志的使用,取消了山東名牌實行有效期管理的規定,不再設定有效期。但若發生嚴重不良信用記錄、重大質量事故、產品質量下降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行為的,將被取消山東名牌稱號。
據悉,截至目前,日照市擁有山東名牌產品93個,山東省服務名牌21個,創建全國知名品牌示范區1個,山東省優質產品生產基地4個,品牌隊伍不斷壯大,樹立了“日照制造”、“日照品牌”的良好形象。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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