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韓金惠
近日,“職業打假人”王海在微博反映,京東商城有職員以工商局工作人員的身份在北京市工商局開發區分局辦公,處理消費者的舉報投訴,同時,王海還發布相關截圖,舉報開發區分局消保科某工作人員在京東商城購物免單。(10月12日《北京青年報》) “網購上京東,省錢又放心”,以此為口號的京東擁有超過1億注冊用戶。快速增長的訂單量背后,不可避免地伴隨著投訴量的增長,這些投訴在工商局那里是否得到了妥善處理呢?看過王海對京東的實名舉報后,很多人再也樂觀不起來——我們對京東的投訴難道都是京東人自己處理的?
京東商城工作人員“入駐”工商局辦公,原本是監督與被監督關系的二者非但不避嫌,反而干脆混在了一起,消費者投訴處理的公正性可想而知。面對這一舉報,北京工商局開發區分局副局長林樹濤表示,京東確有聯絡員進入分局工作場所,他們只負責配合該局解決消費投訴及企業與分局間的聯絡,不會和消費者直接接觸,在行政受理投訴后配合消費爭議解決。可問題是,京東工作人員直接進入工商局辦公參與消費投訴的處理是否符合規定?即便一起辦公的出發點是好的,在互聯網時代,僅僅為了提高投訴處理效率而采取這種容易引起聯想的方式,是否真的有必要?“入駐”工商局辦公的是否只有京東一家?如果是,對于其他電商企業來說是否有失公平?這些疑問還需要相關部門更詳細的解答。
其實,京東被指行賄,最關鍵的問題還在官商關系上。官商之間分不清你我,就容易滋生腐敗,“北京工商局開發區分局消保科科長王某峰在京東商城購物免單”涉及的就是這個問題。從王海提供的王某峰在京東上購物的單據來看,消費金額加起來大概7萬多元,但是實際支付的金額是0元。假如這一舉報內容得到證實,京東官商之間“勾肩搭背”的程度比我們想象的還要深。
自去年3月15日新消法實施,到今年3月15日再次頒布實施《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關于網購的法律法規越來越健全,不僅約束了賣家,也對消費者權益作出更進一步的解釋和細化。然而,如果工商部門不能嚴格依法辦事,甚至讓電商直接“入駐”辦公,那么再嚴的法律恐怕也擋不住侵權現象的發生。網購投訴要想得到妥善處理,必須保證維權部門嚴格依法辦事,堅決杜絕與被監管者不分你我。在京東被指行賄這件事上,有關方面不僅要對王海舉報的兩方面內容進行全面調查,還要以此為契機,徹查其他電商與相關監管部門之間有沒有“勾肩搭背”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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