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堂吉偉德
在簡政放權的當下,發(fā)紅頭文件式的推銷法顯然不合時宜,此行為跟某些地方為了保護地方利益,而分攤“本地酒”、“特色煙”,充當推銷員的做法如出一轍,必然為人詬病并遭遇市場抵觸。 陜西省寶雞市扶風縣人大常委會為了響應該縣與阿里巴巴達成“農村淘寶”電商協(xié)議,要求職工每人網購至少1000元金額物品的消息在網絡盛傳。經核實,扶風縣人大確實于日前發(fā)有此通知,但未做強制要求。(9月27日《京華時報》) 農村淘寶作為農村電子商務的一種形式。這一項目的推出和實施對解決三農問題,實現(xiàn)社會全面發(fā)展具有無限張力,因而獲得了企業(yè)青睞、政府支持和社會期盼。在一些民間經濟活躍的地方,農村電子商務出現(xiàn)了井噴之勢。這些地方成功的經驗就在于,企業(yè)、政府能恪守自我邊界,做到約束和規(guī)范自己的行為,把尊重市場并讓其發(fā)揮決定作用,作為農村淘寶項目的前提條件。
然而,為了達到“開門紅”并創(chuàng)造“銷售奇跡”,一些地方便采取了攤派的做法,從而讓“農村淘寶”成為一項值得炫耀的政績工程。扶風縣人大出于對村淘項目的支持,采取發(fā)文倡導式的做法,拋開其初衷不講,在行為上依然是缺乏市場尊重的越權行為,并最終導致“村淘好經”被念歪。農村淘寶的受眾主要是農民,解決的是農民的網絡購物和在線平臺效易的問題,跟政府公務人員并無交集,又何必越俎代庖而造成角色錯位?在農村淘寶這個系統(tǒng)化的項目中,雖然這樣的案例還屬于小眾事件,然而彼處的教訓還沒有成為此處的經驗,足以證明權力干預式的習慣還根深蒂固,對其進行規(guī)范和約束還任重而道遠。
以互聯(lián)網為平臺的電子商務帶來的是方式的顛覆,也會造成對觀念的絕對沖擊,其強大的力量不可小視。如何面對和迎接這種挑戰(zhàn),讓其轉化為全面發(fā)展的契機,就需要包括公權力在內的所有受眾,都轉變觀念和適應需要,否則就可能被徹底淘汰。在簡政放權和大力推進政府自身建設的當下,發(fā)紅頭文件式的推銷法顯然不合時宜,此行為跟某些地方為了保護地方利益,而分攤“本地酒”、“特色煙”,充當推銷員的做法如出一轍,必然為人詬病并遭遇市場抵觸。
政府只是市場的參與者,而不是決定者,逆市場而行或者過于干預市場,最終只能為此付出極重的代價。對于公權力來說,參與很易,做好不易,真的需要“且行且珍重”。若連自身的角色定位和職責都難以厘清,恐怕很難實現(xiàn)與市場的融通與共贏,也很難在互聯(lián)網+的潮流中,培育和塑造自身的互聯(lián)網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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