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報訊 記者昨天獲悉,城陽區完善困難居民臨時救助制度,因各種特殊原因造成的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家庭生活困難的居民可申請臨時救助。每戶年度內救助不超過2次,每次救助不超過萬元。
根據規定,城陽區常住戶口的城鄉居民家庭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均可申請臨時救助。因遭遇火災、交通事故等突發、意外事件,或者因溺水、人身傷害、見義勇為等原因,造成家庭基本生活設施破壞,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家庭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因患重大疾病,在各類救助保障后,家庭支出中符合社會醫療保險信息管理系統中大病醫療救助的藥品、診療項目的個人自負醫療費用超過家庭上年度年總收入50%,導致家庭基本生活難以維持,且家庭財產不超過20萬元的;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和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標準200%范圍內的重度殘疾家庭、單親家庭,因子女上學、物價上漲等原因,導致家庭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
此外,在城陽區辦理居住證滿1年、就業或創業并繳納社會保險或納稅滿1年、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非青島市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和在本區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讀的在校學生,符合條件的也可申請臨時救助。
救助標準上,對因患重大疾病、遭遇火災、交通事故等突發、意外事件的家庭,救助金額根據困難程度和自救能力確定,原則上每戶年度內救助不超過2次,每次救助不超過萬元,全年累計救助不超過2萬元;低保、低保邊緣家庭和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200%范圍內的重度殘疾家庭、單親家庭,因子女在國家認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讀期間,家庭生活存在嚴重困難的,視情況實施差額救助。原則上本科不超過5000元,專科以下的不超過3000元。本規定自10月1日起施行。 (記者 王濤)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