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王傳濤
還原我國景區的公共性,是個非常重要但又非常艱難的命題。在這個過程中,政府物價部門、旅游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只是一個方面,更重要的是,在景區漲不漲價這事上,更應該由老百姓決定。 發改委9月24日通報了湖南天門山景區等8起景區門票違規收費案件,并表示將進一步加強對旅游景區門票價格的監管,堅決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捆綁收費、不執行門票優惠政策等行為。(9月24日新華社) 中秋、國慶兩大節前夕,發改委通報8家景區違規收費案例并責令相關地方部門進行行政處罰,既兌現了前幾天所說的“景區變相提高票價將被查處”的公開承諾,也會對全國所有景區慣用的“節前漲價”行為構成“殺一儆百”的震懾作用。那些試圖在兩大節來臨之際,乘“三年漲價周期”之東風進行漲價的景區,也可能就會在嚴查的語境里,不敢漲價了。對廣大游客來講,這是很大的利好。
眾所周知,今年又進入了發改委規定的旅游景區票價三年一調整的“解禁”年,眾多景區有漲價的“沖動”。既有“預防針”,又有“嚴查”這劑治病良藥,廣大國人至少看到了近一段時間內景區不敢漲價的希望。然而,在景區漲價這個命題上,筆者仍存兩大顧慮。一是,嚴控景區漲價,政府部門并沒有形成“長效機制”,而“各地原則上不出臺新的上調門票價格方案”也似乎給一些特例留了口子。
二是,廣大國人仍然在這件事上沒有話語權,景區畢竟是公共資源,旅游也算是公共事業,可漲價聽證會仍然經常性被閑置,地方政府物價部門也容易為景區站臺。2013年10月開始實施的《旅游法》明確規定了“聽證會”程序,具體內容是,“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的門票以及景區內的游覽場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費項目,擬收費或者提高價格的,應當舉行聽證會,征求旅游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論證其必要性、可行性。”顯然,落實景區調價聽證會制度,仍然任重道遠。
還原我國景區的公共性,是個非常重要但又非常艱難的命題。在這個過程中,政府物價部門、旅游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只是一個方面,更重要的是,在景區漲不漲價這事上,更應該由老百姓決定。同時,政府部門還要責令各個景區公開門票收入、維護成本、經營狀況等財務信息,并要做到越細越好,只有這樣,才有可能從根本上遏制住瘋狂的“門票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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