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9月13日訊(記者 韓小偉) “我們連生活費都沒有才過來討工錢,現在人被撞傷了更沒錢治療了!”10日下午,來自河北保定的六旬老漢李敬林抱頭躺在擔架車上,他的工友則蹲在一邊犯愁。據工人介紹,20多天前,他們到棘洪灘水庫邊干活,但因施工材料供應不上延誤施工,打算討了工錢回老家,“我們好不容易把該付錢的負責人擋住了,可他開車撞倒了人就跑。”
隨后記者來到仙霞嶺路上,找到了李敬林的工友張先生,他告訴記者,他們懷疑該工地以不及時提供施工材料的方式“逼”工人離開,而中途離開也會拿不到工錢。“我們好幾撥人,加起來有6萬元,可不能不要。”他介紹,當初找到這份工作時曾和施工方口頭約定,如果因為材料供應不及時等非工人原因造成施工延誤,那么每天每人的工錢是200元。
記者聯系了該工地甲方的辦公室副主任姜先生,他表示他們也在幫著積極協調,找到了解情況的負責人王經理。隨后,工人代表張先生撥通了王經理的電話,電話中王經理表示,需要先把賬目算清楚了,“你們現在都沒有去量,給多少錢合適啊?”但王經理的話張先生卻不認同。
記者采訪了解到,該工程存在分包情況,“撞人的負責人算是包工頭,他現在去了交警隊,我們只好催著讓他墊付醫療費。”張先生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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