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聊城8月15日訊(記者孟凡蕭通訊員王希玉王娟) 村支書和會計合謀演“雙簧”,虛報小麥種植面積,套取國家小麥補貼款,用于個人消費。近日,臨清市法院公開宣判一起貪污案,被告人張友某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被告人張致某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張友某自1999年至2014年12月任臨清市某村黨支部書記,被告人張致某自1993年至2014年12月任該村黨支部委員兼會計。二被告人通過共同商議,于2011年至2013年,在協(xié)助政府統(tǒng)計、上報臨清市某村小麥種植面積過程中,利用職務(wù)之便,虛報被告人張友某名下小麥種植面積121畝,共計套取國家小麥補貼款12487 . 33元,由被告人張友某據(jù)為己有,用于個人消費。案發(fā)后,被告人張友某退交全部贓款,已上繳國庫。
[編輯: 林永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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