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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8月14日消息 暑假期間,不少家長都把孩子送到各類輔導班上課。但是,這些培訓機構是否具有辦學資質?是否是經過批準的正規學校呢?今天,青島市教育局會同市工商局、市城管執法局在臺東區域集中抽查了一些培訓學校,在抽查過程中發現“哈博教育”、“齊越教育”存在非法辦學行為和發布虛假招生宣傳廣告的行為。教育執法人員已向兩所非法辦學機構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
今天上午,記者在位于遼寧路的“哈博教育”看到,門外的墻體上張貼著各種招生宣傳廣告,并打出了“VIP式教育”、“一對一輔導”、“三年奮斗 對決中高考”等標語,在該培訓機構的廣告宣傳頁上,也印有“一對一”、“精品小班”、“快速提分有保障”等字樣,培訓內容涵蓋小升初以及初高中的課程輔導。
“辦輔導班必須取得教育部門頒發的許可證,因為公司不可以辦學。” 青島市教育局行政審批與執法監督處副處長顧勇革說,在未取得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的前提下,“哈博教育”是不具備辦學資格的,并且在建筑物外設置虛假招生廣告。
顧勇革告訴記者,正規的民辦學校應該具備“三證一表”,即教育或人社部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民政部門頒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稅務部門頒發的“稅務登記證”,以及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備案表”。
顧勇革提醒家長,在暑期為孩子報名輔導班時,一定要注意培訓機構的辦學資質。“如果培訓機構沒有辦學許可證,那么孩子在學習過程中遇到糾紛時,會不容易處理。”顧勇革說。
經查實,“哈博教育”和“齊越教育”在未取得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不具備辦學資格的情況下,分別在市北區遼寧路51號和市北區和興路74號舉辦文化課程輔導教育機構,并在建筑物外墻設置了虛假招生廣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有關規定,教育執法人員向兩所非法辦學機構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在規定時間內到教育行政部門補辦有關審批手續;工商執法人員要求“哈博教育”和“齊越教育”的舉辦者持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到工商部門說明情況;城管執法人員將對兩家非法辦學單位涉嫌虛假招生戶外廣告行為進行調查。
文/圖 游瀟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