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8月14日訊(記者 喬秀峰) 近日,央行發布《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條例》旨在規范小貸公司等非存款類放貸組織,其中明確小貸公司可以通過發行債券、向股東或銀行業金融機構借款、資產證券化等方式融入資金從事放貸業務。業內人士認為,這有助于緩解小貸公司因資金不足而導致發展遇到瓶頸的問題。
《條例》首先明確了非存款類放貸業務許可制度。“現在市場上有很多‘野路子’機構在經營放貸,《條例》出臺后,實行注入制,能對相關的機構和個人帶來約束,未來小貸公司發展會更加規范規范。”島城一位持牌小貸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
其次,對非存款類放貸組織的設立門檻進行了明確,即應當具有與業務規模相適應的實繳注冊資本,有限責任公司不得低于5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不得低于1000萬元。
第三,小貸公司的經營地域也適當放開。《條例》規定非存款類放貸組織取得經營放貸業務許可證后,可依法在省內經營,不受縣域限制。青島小貸行業協會秘書長孫良韜說:“現在小貸公司的經營對區域限制比較嚴格,比如城陽的小貸公司就只能在城陽開展業務,現在區域范圍擴大到全省。”
第四,《條例》中最大的亮點在于一定程度上放開了對小貸公司資金來源的要求。《條例》規定,主要運用自有資金從事放貸業務,也可以通過發行債券、向股東或銀行業金融機構借款、資產證券化等方式融入資金從事放貸業務。而根據此前的規定,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
青島金鼎信小貸公司風控部經理麻元青說:“《條例》將讓小貸公司的融資渠道大大拓寬。那以后小貸公司就不怕缺錢了。”
實際上,在青島財富管理試驗區政策的支持下,島城小貸公司早已在拓寬融資渠道方面搶先一步。據了解,青島邦信小額貸款公司通過“陸金所”平臺掛牌轉讓7570萬元優質信貸資產收益權。而萊西宏遠和黃島民澤兩家小貸公司則在藍海股權交易市場上市掛牌。西海岸新區恒信小貸在上交所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業務正在推進。青島市金融辦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市小貸公司債務融資余額7.36億元,其中以資產轉讓方式、大股東借款、同業拆借、私募債等創新業務方式融資比重占到了61%。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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