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商紅楓谷一期商品房按照合同應該是7月31日交付,可是到了交房日,業主們發現房子還沒有蓋好,原來與他們溝通的項目負責人也聲稱已經辭職。“房子究竟什么時候交,違約金給我們按照什么標準支付,我們希望開發商能給我們一個準確答復。”昨天上午,業主臧女士向記者投訴說。
新房無期上學“無門”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位于南昌路上的正商紅楓谷售樓中心時,售樓中心已經擠滿了業主。這其中既有剛剛結婚的年輕人,也有帶著孫子的白發老人,他們在交流的時候都不斷地嘆氣。
“賠我多少錢對我來說意義不大,現在已經耽誤我孩子上學了。”市民吳女士說。當時為了改善住房,她將老房賣掉以后才在正商紅楓谷訂的新房,原本計劃7月底拿下房產證然后給孩子辦上學手續。但是這房子遲遲不交付,房產證更是遙遙無期,孩子上學就缺少了一大硬件,這讓吳女士感到十分煩心。業主臧女士告訴記者,在交房前他們也到小區里查看過,當時看到工程進度緩慢,感覺房子一時難以交付,就找開發商理論。開始一名姓馬的經理接待業主,業主們還比較安心。可是最近幾天,馬經理已經基本不再接他們的電話了,偶爾有人能打通,馬經理表示自己已辭職,不再負責處理逾期交房事務。現在業主們都不知道找誰談,到售樓處咨詢也沒有人接待他們。
明年交房將按合同賠償
記者隨后進入售樓中心采訪,銷售人員表示負責人不在,也無法聯系,隨后紛紛離開工作崗位。一直到上午11時左右,一名中年男子匆匆進入售樓中心辦公室,經過業主指認,這名男子就是項目銷售部門負責人劉先生。業主們隨后進入到劉先生的辦公室,要他給一個明確說法。
劉先生在業主們的包圍下,介紹了項目情況。劉先生告訴記者,該項目是由兩家開發商共同開發,他們公司與另一家開發商在辦理手續時影響了工期,目前正在加緊施工。該項目原本計劃一期工程先交房,但施工過程中看到兩棟樓與地下車庫相連,無奈之下只能一二期同時交房,交房日期為明年的6月底。聽說還有一年才能交房,業主們也都紛紛表示不滿,開始質疑逾期交房的補償條款。
對此,劉先生表示,2012年簽合同的業主和2013年簽合同的業主在賠償金額上確實有萬分之五的差距,對此他們將按照合同約定賠償。“如果業主們對于賠償金額有異議,可以通過司法程序維權,但是我的權限只是按照合同辦事。”劉先生介紹說。
記者 王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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