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報訊 對著執行員破口大罵,還跟法院叫囂春節再見。昨天,記者從李滄法院了解到,拒不還款的曹某被法院依照拒執罪追究責任。
欠款人躲到臨沂 青島某紡織公司狀告李滄一家貿易有限公司拖欠貨款人民幣17萬余元,法院判決后,被執行人一直拒不執行。經法院調查,沒有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情況,該公司已經停業,法人下落不明。今年7月15日,根據申請人提供的線索,執行人員奔赴臨沂將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曹某抓獲。經調查,曹某為了逃避債務,在臨沂又開了一家貿易公司,同樣從事出口貿易。
跟法官叫囂“春節見” 見到法院執行人員,曹某破口大罵,聲稱沒有一分錢還。面對曹某的囂張氣焰,法院決定對其采取拘留措施。在進入拘留所體檢時,發現曹某身患肝病,需要去醫院進行進一步檢查,以確定其是否具有傳染性。但當時已是晚上9點,需要等到第二天才能去檢查。執行人員只好先將其送回家,并告知其第二天一早主動來法院接受拘留處罰,曹某也答應了。申請人怕曹某再次逃跑,在曹某居住的樓底下守了一晚上。逃不掉的曹某第二天一早只能來到法院,跟隨執行人員去醫院接受進一步檢查。經過檢查,排除了其具有傳染疾病的可能,具備拘留條件。在去往拘留所的路上,曹某還是十分囂張,他對執行人員說:“過年的時候是不是還得抓我?到時候你也別去抓我了,給我打個電話,我自己來就行了。”考慮到曹某的種種拒執行為,李滄法院將按照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其進行追究。
(記者 原野 通訊員 姜魯艷)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