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13年10月實施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制度以來,青島市中院已集中向社會曝光10批共10979個全市法院范圍內的失信被執行人,其中自然人8823名,法人或其他組織2156個。執結標的總額12336.8萬元。除了隨時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錄入全國法院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外,市中院還會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通報給銀行、房地產管理、車輛管理等單位,使失信被執行人在行政審批、融資信貸、招標投標等方面受阻被拒。
執結標的總額過億元 昨日,記者從市中院了解到,自2013年10月實施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制度以來,全市范圍內已曝光10979個失信被執行人。迫于信用壓力和執行威懾,已有859名失信被執行人履行義務805案,另有456名失信被執行人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398個,執結標的總額12336.8萬元。
為方便公眾查詢,讓社會各界深入了解失信被執行人情況,市中院將這些失信被執行人全部集中公布。公布之后是否已履行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可登錄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站http://qdzy.sdcourt.gov.cn“執行信息公開平臺”進行動態查詢,名單為截至2015年7月17日仍未履行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本次市中院所發布的1至10批次被執行人全部名單,可登錄青島早報官方網站http://www.qingdaonizao.com/查詢。
市內三區“老賴”
執行情況 ■市南 記者從市南區法院了解到,2014年共有170名自然人、64家單位被納入失信黑名單,有29名被執行人迫于失信壓力自動履行義務。對31名被執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發出“限制高消費令”,其中機場攔截被執行人13人,已有10人全部履行義務,3人被司法拘留。共向公安機關移送3件涉嫌拒執罪案件,但目前均未予立案。
截至目前,2015年已有621名自然人、207家單位被納入失信黑名單,有57名被執行人迫于失信壓力自動履行義務。對49名被執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發出“限制高消費令”,其中機場攔截被執行人6人,已有4人全部履行義務,1人脫逃,正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責任,1人被司法拘留。
■市北 自2013年10月實施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制度以來,截至目前,市北法院已發布了11批次1171名被執行人。其中239人名自然人、932家單位被納入失信黑名單。目前38個執行案件中有41名被執行人履行義務,另有14個執行案件中18人已與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共執行到位金額506.94萬元。
■李滄 去年,李滄區共將216名被執行人納入失信黑名單,對69名被執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發出“限制高消費令”,并通過報紙等媒體對其予以曝光,共有6名被執行人迫于壓力主動履行了義務,另有20余件案件達成了和解協議。共向公安機關移送5件涉嫌拒執罪案件。今年上半年通過中院共計對外公布失信人5批次,共將264名被執行人納入黑名單,有14名被執行人迫于失信壓力自動履行義務。
公開曝光 處處設限 青島兩級法院不斷加大曝光力度,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網、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網、報紙等新聞媒體、大型電子顯示屏、銀行及營業網點的戶內外LED顯示屏、社區宣傳欄等集中向社會公布,發送給銀行、工商、房地產交易中心、車輛管理等單位(部門),寄送給青島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青島市發改委、建委、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購中心等相關單位(部門)。
名單信息被公布后,失信被執行人將在行政審批、融資信貸、招標投標、守重評比、資質認定等方面受限,在全國范圍內被禁止乘坐飛機、動車商務座、火車軟臥、住宿星級酒店等高消費行為。法院希望通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制度,敦促被執行人盡快履行義務,在全社會營造維護誠信、懲戒失信的氛圍,推動社會征信體系建設。
履行比例上升破解執行難 根據最高法此前出臺的新規,今后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規定所列明的失信行為的,將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受到信用懲戒。“被執行人自動履行比例上升。”市北法院一名執法法官介紹,很多被執行人迫于各種壓力都會自己主動到法院還款,一定程度上也緩解了法院執行欠款的壓力。
不僅如此,新規自實施以來,很多企業和個人在簽訂合同、進行交易時,均事先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進行查詢,確認交易對象是否存在失信情形,將此作為是否與其交易的重要參照和考量,以此降低交易風險。一旦發現交易對象存在失信情形的,可避免與其交易或要求其提供更多擔保。
生意要黃 急眼還錢 王某是一起民間借貸案件的被執行人,2011年11月份,因故向李某借款8萬元,該筆欠款到期后,王某以種種理由搪塞不還,無奈之下,李某將王某告上了法庭。2013年7月份,膠州法院作出判決,判令王某償還李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計8萬余元。一審判決后,王某不服,上訴至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后經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面對生效法律文書,王某遲遲未履行生效判決。
判決生效后,李某向法院申請執行。案件執行期間,執行法官積極采取各種執行措施,將王某的房產、車輛、存款等所有財產摸了個遍,但未查到供執行的財產。經傳喚,王某拒不到庭,并以各種理由拒不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執行法官隨即依法將王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直到王某與某公司談妥了一筆業務,卻發現自己上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方不愿再與其合作,這時才急了眼,趕忙到法院償還了所有欠款。
買票被拒 困在外地 被執行人楊某欠申請執行人青島某公司貨款12萬余元,但是在2012年的執行過程中,沒有發現楊某的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只能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但是被執行人楊某一直在外做生意,所有的欠款均不從他名下走賬,考慮到他此種規避執行的情形,李滄法院今年將其納入到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在今年10月初,被執行人楊某坐火車去了云南,突然接到電話,有一筆生意上的事情急需他回青島處理,但是當他在云南購買機票的時候,卻被告知無法購買,他已經被納入到失信人黑名單,無奈之下,楊某只得讓青島的家人聯系上申請人,還清了所有欠款,并讓申請人向法院提出將其在失信名單中屏蔽的申請。
出爾反爾 接連耍賴 劉某先后兩次向王某借款共計17萬元,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催促劉某還款,但劉某始終以各種理由拒不還款。無奈之下,王某向黃島法院起訴。雙方經法院調解達成協議,但當協議約定的還款日期到期后,劉某還是不償還欠款。最終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得知這一情況后,劉某向法院繳納了2萬元后又耍起了賴,執行法官多次上門做思想工作,但劉某一直以自己的經濟狀況不好、沒有能力償還為由拒不履行還款義務。與此同時,劉某還將自己的一輛自卸車變賣,將所得款項償還了其他債務。
鑒于劉某拒不履行判決義務,涉嫌拒執罪,法院將有關材料移送至黃島公安分局審查立案,劉某被取保候審,并因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黃島檢察院提起公訴。今年黃島法院最終對其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劉某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并當庭認罪,承諾案后積極償還所有欠款。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