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堂吉偉德
“唧唧復唧唧,木蘭啃燒雞”。近期,喜劇演員賈玲在東方衛視《歡樂喜劇人》節目《木蘭從軍》小品中,身穿古裝,嘴啃燒雞走上舞臺,將中國古代巾幗英雄花木蘭,節目播出后,立即引起眾多網友和觀眾不滿。中國木蘭文化研究中心刊發公開信,要求賈玲及劇組公開道歉。 較之于傳統的花木蘭形象,賈玲版《木蘭從軍》顯然太過荒誕不經,這對宣傳其完美形象的研究機構來說,的確很難接受。然而,將其定性為“傳播負面效應,與主流嚴重違背”,又未免有些過于嚴苛。
賈玲對花木蘭的演繹,從法律的層面講并沒有造成侵權,其不過是將一個眾人皆知的傳統故事,用另一種形式去進行了表達,以反差效果而達到取悅于人的目的。同時正如有論者所言,對于所謂的民間人物,若其不具有信仰保護的價值,那么對其進行再創作和加工,都應當在規則的允許范圍之內。
在日益開明的當下,惡搞并不會損失歷史人物的真正價值。比如前些年,網絡上流傳對杜甫的惡搞,還有周星弛對孫悟空、唐伯虎等人的惡搞,并沒有顛覆與破壞原來的形象。因為隨著社會的不斷成熟,公眾的鑒別力和判斷力都在不斷增強,既不可能因為一次惡搞就發生價值認同的變異,也不會因為塑造一個榜樣人物就實現質的升華。
在國外的很多綜藝節目中,不但歷史人物有可能被惡搞,即便就是現任的國家元首,也可能成為惡搞的對象。然而,這些節目不會被視為異類,也不會上綱上線到“主流價值背離”的層面。讓歷史人物成為取悅于人的對象,也不失為一種價值延續。更何況,讓那些完美無缺的人物形象顯露一點缺點,有時反而會更接地氣。所以,根本不必對那些以取悅人為目的惡搞貼上“三俗”的標簽,也沒有必要上綱上線,別忘了,人家本來就是在演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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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