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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7月2日消息 危化品運輸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設想。記者從青島市公安交警部門了解到,為深入貫徹落實5月29日全省危化品道路運輸安全管理暨“雙七”集中整治現場推進會精神,市公安交警部門決定自即日起至年底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
根據《青島市公安局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管理的通告》,明確規定“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實行限制通行管理,每日7時至9時、17時至19時,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禁止在遵義路、濱海路、天水路以南,濱海大道含以西,環灣路、杭州支路以東區域通行,其他時段進入該區域通行的,應當經公安機關批準,并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通行。其它區(市)限制通行時間和區域由各區(市)公安機關確定并予以通告。”各交警大隊將嚴格落實通告的各項要求,同時要加快限行區域邊界道路交通標志的設置,全部標志設置工作將在7月底前完成。
自即日起,在青島港油港碼頭、黃島油庫、石化區3個原油重點區域和董家口LNG加氣站1個油氣重點區域設置24小時執勤崗位,具體由開發區、黃島、青港大隊組織實施,嚴密盯防進出重點區域的危化品運輸車。對危化品運輸空車,在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同時,要對符合扣車條件的一律暫扣車輛;對裝載貨物的危化品運輸車,在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同時,安排警車押運至指定地點消除違法行為。嚴禁非法改裝、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套牌、假牌等危化品運輸空車進入上述4個重點區域,嚴禁超載運輸的危化品運輸車駛出上述4個重點區域。自即日起,啟動除市南、市北、四方、李滄大隊的其他27處交通安全檢查服務站(其中3處省級交通安全檢查服務站實行24小時勤務、其他24處市級交通安全檢查服務站執行每天不少于16小時勤務),全面加強對危化品運輸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查糾。
此外,各大隊日常執勤崗位和各夜查點將加大對危化品運輸車,特別是油罐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查糾。嚴查液體危險貨物罐車未加裝緊急切斷裝置違法行為。對發現的液體危險貨物罐車未加裝緊急切斷裝置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各大隊要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八條第二項規定進行處罰(5-10萬元罰款,扣留車輛后對運輸企業實施),記錄車輛和駕駛人相關信息,并書面轉遞至道路運輸證核發地的交通運輸部門。嚴查危化品運輸車輛超載運輸違法行為。對發現的涉嫌超載運輸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執勤民警要駕駛警車押運至專門的危化品運輸車停車場,使用經質監部門檢驗合格的地磅對涉嫌超載車輛進行稱重并注意固定過磅證據,及時通知運輸單位自行卸載。同時要詢問記錄違規裝載的場站并及時按照規定抄告交通運輸部門進行處罰。
各大隊在對駕駛員依據交通違法代碼作出相應處罰的同時,深挖嚴查,依據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八條和八十九條,對危化品運輸企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1萬至10萬的高額度罰款,具體請按照支隊6月5日下發的《關于全面加強危化品運輸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公交[2015]77號)和《關于危化品運輸車路面查處、抄告及檢查等有關事宜的通知》(青公交[2015]78號)執行。各大隊“大額罰單”開出后要隨時上報秩序處、法制處備案。及時向有關部門抄告移交。各大隊要對劇毒、易制爆危化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的企業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問題以及劇毒化學品無準購證等問題及時通報移交治安部門實施處罰;對一般危化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的企業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問題及時抄告通報到安監部門;對道路運輸裝載場所經營單位存在的非法罐裝等違法行為,及時移交和抄告、通報交通運輸部門落實處罰措施。
通訊員 陳剛 欒心龍 文 徐圓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