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鄧海建
創業已成為時下的“流行曲”,浙江嘉定中光高級中學高一學生于曉(化名)和朋友一起開起微店,每月竟能賺上萬元。為了創業賺錢,他屢屢曠課,其行為引起多名任課老師的“投訴”。記者獲悉,經學校討論,嘉定區中光高級中學并沒有讓于曉退學,而是為其量身定制一張課程表,由該學生來選擇自己希望獲得的知識。(6月26日《新聞晨報》) 這事兒當然得辯證分析:一方面,見多了千人一面的作業和試卷,也看多了口惠而實不至的個性教育,學校能扎扎實實為孩子做點事,挺難得。但另一方面,高一學生以屢屢曠課的姿態悉心于微店,顯然不是值得鼓勵與倡導的行為。
盡管教育部此前明確,“建立個性化培養教學管理制度,推行休學創新創業,建立創新創業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 但制度設計針對的是高校,中國教育再怎么深改或多元化,也斷然不會寬縱中學生去輟學經商。何況,國有國法,校有校規,曠課不上,既不開除,也不責罰,反倒拿出個性課表來“獎賞”,魚與熊掌兼得的同時,是不是突破了底線的規矩呢?
“私人定制”課表,對當事學生是利好,但還是繞不開兩個追問:第一,這樣的課表,有沒有可復制性?開網店的要照顧,玩網游的、學藝術的、愛踢球的該不該考慮?第二,一切教育改革或創新的規則,是法度。中學生守則也好,學校校規也罷,總不能為了彰顯因材施教之善,就可以罔顧群體規則的恪守。課表“私人定制”也不是不可以,但起碼應該把基于規則的罰單開列在前,不然,校園管理如何服眾?
筆者以為,對“中學生創業”“小學生創業”不宜堂而皇之地支持。基礎教育中因材施教的原則,應該有更合規而理性的表達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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