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6月19日訊(記者 任金梅 見習記者 魏超然) 6月19日,平度“3.21”縱火案二審繼續開庭,一直到下午5時42分,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日宣判。
19日上午,一開庭就進入了展示新證據環節,檢察員先后出示了四組證據,這些證據包括關于放火罪中王月福準備汽油的證據材料;關于尋釁滋事罪中,崔連國承攬白果園村舊房拆除和垃圾清運工程并安排司機辦理、崔連國借用崔道霞賬戶接受20萬元垃圾清運費的證據材料等。
檢察員認為,此案的放火犯罪、尋釁滋事犯罪,造成一死多傷的嚴重后果,性質惡劣,社會影響極壞,依法應予嚴懲。一審法院對本案的事實作出了客觀全面的認定,對各上訴人的定罪量刑準確恰當,審判程序合法。建議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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