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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盜村民給民警送來錦旗。
郭某某是一個2000年出生的男孩,父母離異,父親在5年前因捅人入獄,現在還在監獄服刑,母親改嫁到莒縣陵陽鎮。郭某某上學上到初一便輟學,從去年還上學的時候就開始偷錢,先是偷爺爺的錢,先后20多次,甚至有一次用褲子勒住爺爺的脖子搶錢,也曾經偷過繼父的電腦。后來到別的村入室偷錢,還到小賣店以買東西為由搶錢。6月4日,在其剛偷了一輛電動車后,被莒縣公安局陵陽派出所民警抓獲。
被抓時推著剛偷的電動車
據辦案民警介紹,6月2日下午,他們接到陵陽鎮西上莊村村民報警稱,其家里的電腦和兩個白色毛絨玩具熊被盜。民警趕到現場后發現,該戶村民家中有監控,通過監控發現,一個穿黑衣服的少年翻墻進入該村民家中,分兩次偷出物品,第一次偷出兩個白色毛絨玩具熊,第二次偷出臺式電腦的主機和顯示器。陵陽鎮派出所所長騰孝林一眼就認出了這個少年是郭某某,因為郭某某在2月份曾因為搶奪被陵陽鎮派出所處理過,當時處理的是治安拘留不執行。
之后,派出所民警針對郭某某進行布控,4日中午,在陵陽中學門口發現了郭某某的行蹤,當時他正推著一輛電動車,民警將其抓獲后詢問得知,這輛電動車是他剛剛偷的。
光自己爺爺就偷了20多次
據郭某某介紹,他還上學時,平均兩周回一次爺爺家,從去年開始,幾乎每次回家都會偷爺爺的錢,最多的時候偷了1300元,最少的時候偷了一二百塊錢。具體偷了多少次他也說不清楚,大概有20多次。還有兩次是搶錢,有一次他問爺爺要錢,爺爺剛從兜里掏出錢來,他就一把奪走然后跑了。第二次是爺爺不給他,他用沒穿在身上的褲子勒住爺爺的脖子,將爺爺按在地上,然后從爺爺的兜里將錢偷出來。
還有一次回家問繼父要錢,繼父不給,他就將繼父的電腦偷走,并且賣了500元錢。去年7月份在繼父村里入室盜竊200多元,今年3月份到城陽鎮劉家村入室盜竊160元,5月份還是到劉家村一住戶家中偷了500多元,兩周前在一賓館中偷了一部手機和130多元,五六天前偷了一個手機店內的260元,6月2日偷得電腦和玩具,4日被抓當天偷了一輛電動車。
兩年被公安機關處理3次
記者從公安部門了解到,2014年,郭某某曾因盜竊被莒縣公安局城東派出所治安拘留不執行,2015年2月份,曾因為搶奪被陵陽鎮派出所治安拘留不執行,這是第三次被公安機關處理。據民警介紹,郭某某的母親對自己的兒子也沒有辦法,不管怎么教育都不行。在派出所,郭某某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說自己這樣做壞事不對,自己一定會好好改正。當問他怎么改時,他說回家后幫母親干活,等自己成年后再外出打工,自己養活自己,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文/圖 本報記者 劉九省 本報通訊員 騰孝林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