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報訊 根據我國目前的規定,自帶瓶裝飲料或水杯上火車的,過安檢的時候需要當安檢人員面喝一口,證明是飲品。昨天早晨,就有一名小伙帶了一瓶“礦泉水”要過安檢,卻不敢嘗一口,最后經檢查這是一瓶工業酒精。這名小伙子被鐵路警方依法予以治安處罰。
“早晨7點左右,我巡邏時,發現一青年男子與安檢員發生爭執?!敝登诿窬u駿介紹,青年男子手里拿著一瓶250ml的礦泉水,但拒絕執行自行開瓶試喝所攜飲用水的鐵路安檢規定。鄒駿將男子帶至違禁物品處置區,要求他打開礦泉水瓶蓋。見事情敗露,青年男子這才承認瓶子里裝的是工業酒精。
鄒駿告訴記者,經調查,這名男子姓劉,是青島一家研究所實習員工,想攜帶工業酒精坐火車去北京某單位擦拭設備,明知工業酒精是鐵路違禁品,仍想蒙混過關。(記者 孫啟孟 通訊員 劉洋 孫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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