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手續費、兩天之內就能到賬、自己就能實現套現”,近日,一則名為《微店信用卡套現攻略》的帖子在朋友圈轉載開來。記者根據帖子體驗發現,只要擁有自己的店鋪,消費者通過微信等購物網站就能實現信用卡套現,在百度搜索“微店套現”,甚至可以看到有網友分享的微店套現攻略。對此,律師認為利用微店套現屬于利用虛假交易的方式進行信用卡套現,輕者行政處罰,嚴重者將以非法經營罪處罰。
體驗:微店套現操作很簡單
記者參照網上微商套現的“攻略”,下載了一款微商平臺的開店APP,用自己的手機號注冊了一家微店,在編輯好商品分類后,記者拍了一張雪碧可樂照片,并配上產品說明等內容,標價100元發布了商品,同時記者還為這個新開的微店綁定了一張收款銀行卡,然后將要刷單的產品發送到自己微信朋友圈中。
接著,記者用另一個微信號在朋友圈內找到了自己發布的產品,并點開微信選擇下單,通過微信支付的方式,用信用卡付了款,整個過程非常順利,在記者選擇發貨后,手機收到了微店發來的確認信息。
再打開“訂單管理”欄,確認訂單狀態為“已確認收貨”后,記者在“我的收入”中看到未提現金額顯示為100,根據系統提示,2個工作日內到賬,也就是說,兩天后記者就能在另一張銀行卡中提取成功套現的100元了。
隨后,記者又用建立微店的微信號試了一下,在填完各項收貨信息后,也成功地套出了100元,記者這一系列操作僅用時1小時。
記者同時也嘗試在淘寶和京東等購物平臺開店,但是這些網站需要提供身份證、本人照片、手機號碼、收款賬戶等信息,同時還要等候一系列審核,同時還需要對店鋪進行裝修,整個過程異常繁瑣。
而相比較之下,微商快速開店則簡單得多,口袋購物、有贊、拍拍微店、微盟等眾多微店平臺的推出,都秉承著快速開店的理念,需要套現者提供的內容要少得多。顯然,這種方式為套現者提供了不小的便利。
律師:最高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山東三禾律師事務所的單夫純律師告訴記者,不論是與微商“合謀”套現還是自己注冊微店套現,都與其他網絡平臺套現一樣,都是通過虛假交易的方式進行的,本質都是信用卡套現,均違反了關于信用卡等透支功能銀行卡管理的相關制度,輕者行政處罰,嚴重者將以非法經營罪處罰。
單夫純律師表示,隨著網絡業態越來越多樣,監管的難度也越來越大,目前對于微商信用卡套現,多是依靠電商平臺和支付機構監控。“套現行為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能構成刑法85條規定的非法經營罪。普通的情節輕微的數額比較小尚不構成犯罪的信用卡套現行為,屬于行政法規的違法行為,只能予以行政處罰。”
根據《關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225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單夫純告訴記者,情節嚴重是指套現數額100萬元以上,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2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套現數額在500萬元以上,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10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應當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論使用哪種方法進行信用卡套現都是銀行嚴格禁止的。一旦被銀行發現可能會導致您的信用卡凍結,甚至影響您的個人信用記錄。”單夫純建議道。
記者 左肖 孫飛霞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