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4月30日訊(記者 孫桂東) 首部關于南水北調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山東省南水北調條例》將實施;寄遞企業應當建立寄遞詳情單以及電子信息檔案管理制度,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信息安全……2015年5月1日起,山東省及全國一批法律法規將開始實施。
南水北調水質納入考核
近日,山東出臺了中國地方省份首部關于南水北調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山東省南水北調條例》,并將于今年5月1日起實施。
根據規定,南水北調工程水質保護實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南水北調工程受水區以及相關區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水質保護目標情況納入對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考核內容,作為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考核結果對社會公開。
用戶拒驗視,不予收寄
5月1日,《山東省寄遞安全管理辦法》將正式實施。《辦法》中規定,用戶拒不如實填寫寄遞詳情單、拒絕驗視或者拒不提供安全證明的,寄遞企業不予收寄。寄遞企業應當采用技術手段,對收寄、分揀、運輸、投遞等環節實行安全監控,防止寄遞物品在寄遞過程中短少、丟失、損毀。監控設備應當24小時運轉,監控資料保存時間不得少于30天。嚴禁拋扔、踩踏、坐壓或者以其他危險方式造成寄遞物品損毀,否則將被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寄遞企業還應當建立寄遞詳情單以及電子信息檔案管理制度,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信息安全。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用戶信息泄露、損毀、丟失情況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未按規定保管或者銷毀寄遞詳情單的,由郵政管理機構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砍伐古樹最高罰30萬
2015年4月1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了《山東省森林資源條例》,5月1日起施行。
根據條例,山東將落實“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的要求,明確生態用地和物種數量底線,嚴格森林資源保護,城鄉綠化禁止采挖原生地天然瀕危、珍稀樹木、坡度二十五度以上林地內的樹木等,同時加大保護古樹名木力度,砍伐每株最高處罰30萬。名木和樹齡500年以上的古樹實行一級保護,禁止砍伐或者擅自遷移古樹名木。因特殊需要遷移古樹名木的,應當依法報經批準。對砍伐或者擅自遷移名木和一級保護古樹的,每株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
全國性法規
“民告官”必須接訴狀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于2014年11月1日審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修訂后的行政訴訟法將于2015年5月1日起實施。2015年4月,最高法又發布《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對行政訴訟(俗稱“民告官”)增設的新制度、新規定進行了細化。
《司法解釋》規定,對當事人依法提起的訴訟,一律接收起訴狀。能夠判斷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當場登記立案;當場不能判斷是否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接收起訴狀后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七日內仍不能作出判斷的,應當先予立案。
全面實行立案登記制
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4月15日印發該意見,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對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權。意見將于5月1日起施行。
銀行破產最高賠50萬
5月1日,《存款保險制度實施方案》正式實施。條例明確規定,存款保險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換言之,一旦銀行破產,儲戶最高可以拿回50萬的償付,由保險公司進行賠償。50萬元的最高償付限額,能夠為我國99.63%的存款人提供全額保護。
另外,國務院法制辦、中國人民銀行負責人強調,實行限額償付,并不意味著限額以上存款就沒有安全保障了。條例規定,存款保險基金可以用于向存款人償付被保險存款,也可以用于支持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有問題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收購或者風險處置。
記者了解到,市民可以采用分散存款的辦法。比如300萬元的存款,如果分在6家不同的銀行每家存50萬元,那么按照條例規定,就都能夠享受全額保護。
導盲犬可帶上火車
5月1日,《視力殘障旅客攜帶導盲犬進站乘車若干規定(試行)》將正式實施。屆時,視力殘障旅客可攜帶導盲犬進站乘火車。
攜帶導盲犬乘車的殘障旅客必須盡可能在開車前12小時,通過車站售票窗口或12306電話聯系鐵路客戶服務中心,說明攜帶導盲犬乘車的需求。一些具體的規定,可通過12306鐵路客戶服務中心電話和各火車站的服務電話咨詢,也可登錄12306鐵路客戶服務中心網站查詢。
可舉報不文明游客
國家旅游局發布《旅行社行前說明服務規范》《導游領隊引導文明旅游規范》兩項旅游業行業標準,將于5月1日起實施。
記者了解到,此次發布的兩項旅游業行業標準首次提出“行前說明服務”,并對“行前說明服務提供方”作出明確界定,對行前說明服務的形式、內容、流程、改進提出具體要求。同時,導游領隊還可通過旅行社,舉報在旅游過程中嚴重違反法律規范、違背社會公德、造成惡劣影響的游客,并在旅游主管部門核實后將其納入《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
個人預報氣象可罰5萬
5月1日起,《氣象預報發布與傳播管理辦法》將正式實施。根據規定,非法發布氣象預報可給予警告,并處5萬元以下罰款。傳播虛假氣象預報,或擅自更改氣象預報內容和結論,引起社會不良反應或造成一定影響的,由有關氣象主管機構按照權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 孫桂東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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