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趙偉華) 近日,城陽市民楊先生舉報了城陽區某無食品生產許可證擅自生產經營食品案件,相關部門受理、查處此案件,舉報屬實,同時符合獎勵規定,依據《青島市城陽區食品藥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4月16日,舉報人楊先生領到了獎勵金2016元。
日前,城陽市民楊先生舉報了城陽區某無食品生產許可證擅自生產經營食品案件。經城陽區食安辦對城陽區食藥局受理、查處此案件,楊先生舉報的案件屬實,同時符合獎勵規定,依據《青島市城陽區食品藥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昨天城陽區食安辦向舉報人楊先生發放獎勵2016元。
實行有獎舉報是推進食品安全社會化監督的重要措施。城陽區政府于今年2月5日公布了重新修訂的《青島市城陽區食品藥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被舉報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的,按照違法案件實際執行罰沒收入的一定比例獎勵舉報人,每次舉報獎勵最低300元,最高金額一般不超過30萬元。舉報人有特別重大貢獻的,經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批準,可以不受此限制。貨值金額無法計算,或無實際罰沒收入,但舉報情況屬實,根據舉報等級分別給予2000元、1000元、500元、300元的獎勵。如果您身邊有類似案例,可以撥打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投訴電話12331。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
版權稿件,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