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費一萬多元辦了5年的健身卡,這才用了半年就不能用了!”近日,有市民反映,在位于海情大酒店的青島海情康喬健身管理有限公司付費健身,2月初海情大酒店貼出《康喬會員暫停服務告知書》,不久,健身場所就鎖上了大門。在該告知書中海情大酒店稱“康喬公司拖欠服務費約80萬元”,后來又解釋要在2月16日至3月31日進行施工。但拿著會員卡的市民卻很不解:“出現糾紛是你們的事情,我們付費健身怎么能不明不白就給中止了?”
萬元健身卡用了半年
市民王女士介紹,她的孫子讀小學三年級,平時要上游泳課。2014年8月份,“為了給孩子練習游泳,我們這才辦了家庭健身卡,總共花費了1.38萬元,沒想到才用了半年就不能用了。”
而據同樣辦理了健身卡的李先生介紹,他們中有的會員花費3800元,有的花費5880元,多的超過萬元,這些會員中,有的甚至還沒有開卡。李先生隨后向記者出示了一份他們的維權申請,上面介紹了事情的經過:“在2014年至2015年期間,我們在海情大酒店內分別購買了1至5年的海情康喬健身卡,之后一直在酒店健身區利用游泳池和健身器材健身。2015年2月16日海情以維修為由,單方面停止泳池和健身設施的使用。”這份材料上,記者看到最下面落款位置印著投訴人字樣,下面則是密密麻麻寫下了名字、按下了手印。
酒店做法引會員不滿
李先生說,海情大酒店在2月4日貼出了一份《康喬會員暫停服務告知書》,其中提到康喬公司已累計拖欠海情大酒店會員服務費約80萬元……酒店將于2015年2月15日起暫停向康喬會員提供服務。
對于海情大酒店的做法,不少會員難以接受。李先生表示,在他們前往該酒店健身的時候以及了解到的一些信息,可以確定海情大酒店與海情康喬是合作經營關系,“他們之間出現問題,與消費者毫無關系。即使海情康喬出了問題,海情理應承擔連帶責任。”李先生介紹。
4月份會員卡可繼續用
隨后,記者來到海情大酒店,在負一層原本的健身區域外看到,這里的大門上著鎖,門口位置張貼者溫馨提示,內容是“自2007年營業至今已近8年,供熱鍋爐、管道多次出現故障,男女浴室設施設備因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隱患,自2015年2月16日-3月31日將進行泳池整體換水和衛生清理,同時對鍋爐管道等設施進行更換維修,期間將暫停對客服務。”落款時間為2月7日。在李先生看來,這是酒店為了平息會員的不滿做出的解釋。
隨后,記者采訪了該酒店的負責人王女士,她告訴記者,青島海情康喬健身管理有限公司與海情大酒店沒有任何隸屬、附屬關系,當初雙方簽訂了1年的租賃場地協議。“海情康喬當初招募會員也是單方行為,與我們沒有關系。”王女士介紹,他們也注意到會員期限甚至長達5年,也就此與對方進行了交流,得到的答復是他們有多處健身場所,協議到期后可以由其他場所提供服務。海情康喬只交了三個月的房租,后期為了保證會員的權利,海情大酒店還是一直繼續提供服務。而這次健身場所封閉,“是一次常規的正常維護,在4月份對外開放后,康喬會員可以繼續來健身。”王女士介紹,他們認為海情康喬的行為涉嫌欺詐,因此向公安部門反映情況,并已委托律師起訴。“我們與海情康喬簽訂的協議將在今年4月30日到期,我們將在這之前與康喬聯系,同時也要根據法院審理情況確定后面的解決方案。”
會員可通過法律維權
17日,記者聯系上了青島海情康喬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的一名負責人劉先生,他告訴記者,去年與海情大酒店簽訂的是合作協議,雙方是合作關系而非租賃關系,“康喬負責營銷會員卡,海情出場地和服務。”對于康喬拖欠費用,劉先生解釋并非拖欠,前幾個月都是履行協議內容,但后來海情大酒店提供的服務質量下降,導致會員不滿,再加上其他一些情況,比如協議到期后的續約問題,“2月1日他們通知我們交錢,2月5日貼出通知要暫停服務。”劉先生稱,海情大酒店單方面中止提供服務,康喬才會撤走工作人員,這件事情,“從賬面上看是欠款,但海情忘記了他們的義務。”
劉先生介紹,目前他們雙方正在協商解決問題,對于會員的前景,他認為“應該沒問題”,“將來應該可以繼續使用,我們也在協商如何向會員補償,比如增加會員的使用期限。”
對于此事,山東雅君律師事務所的谷元山律師認為,海情大酒店和康喬健身兩者之間的關系,決定了此事的責任歸屬。“如果雙方是合作關系,那么兩者都負有責任,建議消費者兩方都追責。而如果兩者之間是單純的租賃關系,那么海情大酒店就不負有責任。”在實際操作上,谷元山表示,消費者可以向工商部門、消費者保護部門投訴,如果不行,就將兩者都起訴,由兩者證明相互的關系,并進行索賠。 記者 韓小偉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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