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的環境行為合格嗎?不合格的要被“紅牌”罰下,向社會公布,還會通報至市發改委和銀行,影響企業的信貸。3月11日,城市信報/信網記者從青島市環保局了解到,從今年起,青島市將對全市303家企業開展環境信用評價,根據污染防治、環境管理、社會監督、環境行為社會滿意度等考核指標,對照2014年度企業遵守環保法律法規、履行環保社會責任等方面的實際表現,給企業“打分”,這些企業將被貼上“綠藍黃紅”四種牌,分為4個等級,而有14種情況則會直接被“紅牌罰下”。
一票否決的十四種情況: 1.因為環境違法構成環境犯罪的;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按規定通過審批,擅自開工建設的;
3.建設項目環保設施未建成、環保措施未落實、未通過竣工環保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
4.建設項目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未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
5.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控制指標的;
6.私設暗管或者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傾倒、處置水污染物,或者通過私設旁路排放大氣污染物的;
7.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或者向無經營許可證或者超出經營許可范圍的單位或個人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貯存 、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
8.環境違法行為造成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取水中斷的;
9.環境違法行為對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風景名勝區、居住功能區、基本農田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
10.違法從事自然資源開發、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其他開發建設活動,造成嚴重生態破壞的;
11.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
12.被環保部門掛牌督辦,整改逾期未完成的;
13.以暴力、威脅等方式拒絕、阻撓環保部門工作人員現場檢查的;
14.違反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對重污染天氣響應不力的。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劉旭 通訊員 孫俊杰 王朔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