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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超市買東西,很容易收到各種機構散發的理財產品宣傳單。街頭的第三方理財公司門店越來越多,有的外觀還越看越像銀行……近年來,國內理財市場出現井噴式發展,各種打著金融創新旗號的理財機構如過江之鯽。
但與此同時,金融糾紛高發,有的機構甚至出現跑路現象。對此,代表委員們呼吁,明確各個監管部門的職責,切實保護百姓的金融資產安全。
民間理財機構是怎樣吸引投資者的呢?記者采訪發現,主要有以下三種帶有迷惑性的手法。
——亂營銷。不少人察覺到,在很多城市的超市、商場等,均有民間投資理財公司出沒,或張掛宣傳圖片,或設立柜臺咨詢。“有的理財機構還‘深入社區’設立‘實體店’,給你一瓶油、一點好處,大爺大媽為這些小甜頭就把自己的錢拿去給他‘理財’了。”全國政協委員、華東師范大學國際金融研究所所長黃澤民感慨。
—— 傍大款。一位監管層人士表示,部分機構刻意混淆產品性質誤導投資者,流行的手段包括:機構名稱聽起來“高大上”,如“××財富”、“××資產管理”等。
—— 越紅線。不得搞資金池業務,是銀監會為P2P平臺劃定的紅線。全國政協委員、段和段律師事務所創始人段祺華表示,通過調查了解到,一些網站打出年利率15%左右的標語,動輒開出上千萬元的理財計劃,面向數百名投資者募集后,再開始投資計劃。“這些產品沒有經過監管部門審批或報備,往往涉嫌觸犯刑事法律。”
對于那些有違規違法嫌疑的“黑理財”公司,應該怎么管?有業內人士指出,因為這些機構沒有金融牌照,所以一行三會都不愿管,只是約束有牌照的金融機構與其合作,如禁止非銀行工作人員進入銀行大廳開展任何形式的營銷活動。事實上,對于民間理財公司的種種亂象,工商、銀監局和地方金融辦都可以進行監管。像超范圍經營,工商就能管。“現在的情況是,都能管導致都沒有管,所以一定要明確監管職責。像P2P監管已明確歸口銀監會負責,開了一個好頭。”黃澤民說。據新華社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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