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價值一萬六千多元的
手表拿去商場專柜清洗表鏈,交上清洗費后,商場工作人員將整個手表放進了水里清洗,造成機芯進水導致手表
生銹,機芯各部件受到毀損,商場請求返廠維修,消費者要求商場賠償新表價格,雙方在賠償數額上無法達成一致,于是消費者投訴到市場監管部門。在青島市
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的調解下雙方最終達成賠償協議,商場賠償給消費者9500元。
萬元手表進水生了銹 2012年5月份,在城陽工作的袁先生花16800元購買了一塊浪琴牌白色男士手表,戴了幾年時間手表一直運行很好,就是表鏈看起來有點舊了,袁先生想讓手表看起來光潔如新。于是在2015年2月21日上午,袁先生將手表送到青島市城陽區的一家商場清洗表鏈。袁先生到了該商場浪琴手表專柜,商場工作人員收了50元清洗費后,就把整個手表放進了水里清洗。
清洗完之后袁先生就取回了手表,自己在手上戴了三四天時間內袁先生發現自己的手表進了水,而且機芯有些部件生了銹,受到了損壞,這可把袁先生嚇了一跳。袁先生馬上來到商場向商場投訴,商場對袁先生表示會將手表返廠修好。
手表折舊后商場賠償 面對商場這樣的答復,袁先生并不同意。袁先生來到青島亨得利鐘表店鑒定,檢測表明,該表即使是返廠維修也會因為進過水而嚴重影響手表的質量和壽命。袁先生覺得手表損壞是由于商家清洗不當造成的,現即使維修也不能恢復原樣,袁先生要求商場賠償自己一塊新表,而對這樣的要求,商場也表示不能接受,就這樣雙方經過多次協商仍沒有達成共識。2月26日,青島市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城陽所接到袁先生的投訴電話。
經過了解,該手表現在的市場價格為20000余元。市場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告知袁先生手表是有折舊的,如果商場同意賠償,他自己也應該承擔相應的折舊費。手表每天的折舊費是新表價格的0.05%,即每天8.4元,經過計算,手表折舊費為8400元,對此消費者表示認可。
“16800元去掉8400元折舊后正好也剩下8400元的價值,經過我們調解后雙方都接受了這個賠償數額,后來袁先生有所反悔,覺得應該按照現在的手表價格20000余元進行折舊計算,要求商家賠償12000元,2月27日市場監管所聯系商場,商場態度很積極表示確實是商場的責任,但仍表示賠償的數額太大了,經過進一步溝通,最終雙方以9500元的賠償金額達成協議,3月2日下午袁先生拿到了9500元的賠償?!?br>
>>>監管部門:糾紛雙方都有不當 后經市場監管部門了解,2月21日當天,該商場內浪琴專柜中專門負責清洗手表的工作人員不在,為袁先生清洗手表的是另一位工作人員,負責調解這件糾紛的城陽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邢世珍說:“應該將手表鏈取下來進行清洗,但是這位工作人員卻把整塊手表放進了水里,操作不正確?!?br>
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城陽所的工作人員牛兆翠告訴記者,在這件糾紛中消費者的手表壞了責任全在商場,而且消費者也承擔了相應的折舊費,最好的方法是商場接受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消費者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為袁先生提供手表清洗服務的商場人員沒有經過培訓就上崗,結果導致操作不當?!蓖瑯幼鳛橄M者,袁先生也不應該要求賠償新手表,這樣的要求太高,如果按照商場的做法,將手表返廠重修,則獲得的賠償又太低,對消費者來說按照折舊來拿賠償是最合適的方法。
>>>律師評案:證據是維權關鍵 半島都市報《城陽新聞》律師服務團成員,山東文鼎(城陽)律師事務所張麗麗律師認為,本案例中,消費者袁先生與經營者就清洗表鏈事宜已經形成承攬合同關系,經營者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由于自己的過錯造成了整塊手表受損,這就發生了侵權糾紛。對于手表進水生銹受損的原因,袁先生認為是手表鏈清洗時造成的,后來袁先生撥打12315維權熱線,經過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介入調查證實,該手表受損確系商場維修人員在清洗表鏈過程中操作不當,將整塊手表一起浸入水中造成,直接導致手表進水后無法正常使用。查明手表進水的原因就證實了侵權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該情況下,商場應當對維修人員的過錯行為承擔賠償責任,在手表經過鑒定確認修理行為無法達到正常使用狀態后,應當向袁先生支付手表受損造成的經濟損失。
張麗麗律師提醒廣大消費者,一旦出現購買的商品或接收的服務造成自己或第三人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時,消費者要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求商品的銷售者、生產者和服務提供者承擔賠償責任。在購買商品或接收服務時,消費者切記索要并保留好經營者提供的服務發票或購貨憑證。一旦出現維權糾紛,消費者應當持服務發票或購貨憑證與經營者協商,找消費者協會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以達到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目的。如果沒有相應憑證,即使向行政部門投訴或向法院起訴,也可能會出現投訴無果、敗訴的不利結果。 記者 趙偉華 本報通訊員 王紅璐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王泯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