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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廠家出具的報告稱安全氣囊不存在問題。
1月14日晚11時30分許,一輛魯B牌照的
現代悅動轎車在山東巨野縣,失控沖入綠化帶撞到樹上,車上駕駛員重傷身亡,兩名乘客重傷,車前側兩個安全氣囊均未打開。死傷者家屬質疑氣囊形同虛設,廠家應承擔相應責任。而廠家隨后的鑒定報告卻表明,事故車輛撞擊的角度和速度未達到氣囊彈出標準。
轎車撞大樹一死兩重傷 “買的時候說安全性沒問題,主副駕駛都有安全氣囊,結果真出事故了,救命的氣囊一個也沒彈出來。”2月3日下午,事故車主的哥哥鮑先生向本報反映了其親屬的遭遇。
據介紹,1月14日晚,27歲的小徐和鮑先生的弟弟等三人駕駛一輛現代悅動轎車沿254省道往巨野縣西關行駛,當時道路兩側沒有照明,車輛突然失控沖到路邊綠化帶,車頭前側撞到路邊大樹上。巨大的沖擊力將車輛迅速旋轉,駕駛室一側車門又撞上另外一棵大樹。
事故造成駕駛員小徐重傷身亡 ,鮑先生的弟弟和另外一名男乘客重傷入院,至今仍在治療中。“死者才27歲,家里還有兩個孩子,我弟弟和另一個乘客都傷得很重,胸腹部的多個臟器破裂。”
記者從巨野交警大隊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看到,交警認定小徐夜間行駛時未降低行駛速度,且未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其他兩名乘客不擔責。
兩個氣囊均未彈出 對于交警部門的事故認定,死傷者的家屬沒有異議,但對于車輛質量卻表示了極大的不滿。“這么嚴重的事故 ,車里的兩個氣囊一個也沒彈出來,這本來是救命的東西,結果關鍵時刻成了擺設。”鮑先生說。
據鮑先生介紹,這輛現代悅動轎車是2012年初在嶗山區北京現代潤洋特約店購買的,落地價格將近15萬元。“我和弟弟都在青島做生意,當時跟另外兩個親戚一起在他們店里買了4輛車。”鮑先生說,銷售人員當時介紹車輛安全性沒有問題,駕駛和副駕駛位置配備了安全氣囊以防萬一。
“現在這事故發生了,車都撞成這樣了,人死的死傷的傷,這倆氣囊還好好地在里面藏著,這樣的保護裝置能保護誰啊?”鮑先生隨后聯系到4S店討說法,廠家也隨即派出工作人員到現場調查。
經過幾天的等待,北京現代廠家做出結論 ,事故車輛的氣囊沒有問題。這一結論讓鮑先生等家屬無法接受。記者從銷售方出具的《事故車分析說明》中看到,經過廠家售后人員現場鑒定,分析此次事故中車輛主要受到兩次撞擊,第一次撞擊為車輛前部受到撞擊,第二次為車輛左側受到撞擊。經過分析,此次撞擊事故的撞擊速度及角度沒有達到兩個前氣囊展開的條件,而該車又不配備側氣囊,側撞更不會觸發安全氣囊。
廠家愿出2萬元“撫慰金” 對于廠家的這份說明,鮑先生稱“簡直是胡說八道”,“車都撞爛了,里面的人都這樣了,你還跟我說什么撞擊速度角度不對,難道出個事故還得瞄準撞才行嗎?說破天也沒人信啊!”
事發后鮑先生多次跟4S店聯系溝通此事 ,但每次對方都以這份分析說明為依據,撇清車輛本身的責任。2月3日下午,記者聯系上該4S店售后負責人劉經理。劉經理表示,對于該事故他不便多說,但一切以廠家出具的報告為準。如果消費者不滿意,可以通過其他渠道解決。3日下午,4S店方面給鮑先生打來電話,稱廠家出于人道主義考慮,愿意出2萬元撫慰金。對此,鮑先生表示離家屬要求的還有一定差距,他們將繼續通過合法途徑維權。
■律師
廠家應擔責 對于該事件,山東雅君律師事務所的谷元山律師認為,廠家及4S店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谷律師表示,鑒于我國目前還沒有一個有關安全氣囊的規定或者標準,無論是何鑒定機構 ,都很難出具一份令雙方都信服的鑒定報告,因此如果雙方糾結于此,往往很難有結果。但如果把關注點落在產品質量上,按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商品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商家應該證明產品不存在問題,舉證責任在廠家,消費者只需證明有侵權行為發生,且與汽車質量之間有因果聯系即可。
谷律師認為,此次事故造成一死兩傷,從事故情況看,安全氣囊不彈出應該不符合普通大眾對安全氣囊彈出的認知。此前北京有兩例相似事故消費者都獲得勝訴,此次現代悅動事故如果走訴訟程序,死傷者家屬勝訴的可能性很大。
需要提醒的是,安全氣囊的安全性需要安全帶的配合才能發揮到最大。據美國公布的交通事故統計數據顯示,“安全帶+安全氣囊”的有效保護率高達60%;僅使用安全帶的情況下,有效保護率為43%~49%;僅使用安全氣囊,有效保護率只有18%。 文/圖 記者 景毅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