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月17日訊(記者 李保光) 閆某網購制毒原料和設備,雖經多次實驗,但均未成功。此外,閆某還通過網絡購入槍支。日前,經李滄法院審理認為,閆某構成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對其執行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并處罰金六千元。
2014年8月16日,公安機關接到群眾舉報,在李滄區百通馨苑小區某住宅樓上搜出冰毒、吸毒工具、兩支手槍、一支長氣槍,還查獲制造冰毒用的實驗器材一套、化學原料若干。后經警方傳喚,在該戶居住的閆某到派出所接受調查。經鑒定,在閆某住處查獲長氣槍屬于仿真槍,一支手槍屬于以氣體為動力發射彈丸的槍支,一支手槍屬于以火藥為動力發射彈丸的槍支。并供述那些制毒原料和設備都是他從網上買的,雖然多次在家進行制毒實驗,但均未成功。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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