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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李滄區虎山路57號的業主呂先生遇上了件煩心事。相鄰地塊新開發的樓盤一天天越蓋越高,白天噪音自不必說,竟然有些擋住了自己所在5號居民樓的光線和通風,讓他很是郁悶。然而當記者聯系到開發商青島藍光和駿置業有限公司的相關負責人李經理時,他表示涉及樓座在5號樓后方,該說法根本站不住腳。
“去年5月份的時候把我們樓下的圍墻拆了設圍擋,說是3個月就拆了重新砌墻,到現在也沒有音訊!”近日,呂先生無奈之下撥通了本報的熱線電話訴起了苦。據了解,呂先生居住的小區曾在2014年5月份張貼過公告稱圍擋的使用時間為2到3個月之間,本著與人為善的原則,居民們也都接受了。然而半年多過去了,
COCO蜜城工地搭建的圍擋絲毫沒有要拆除的跡象,圍擋下的大深坑可愁壞了居民們。“圍擋上被開了幾個小門,小孩輕松就能鉆進去,那么深的坑萬一掉進去多危險。”記者隨后來到虎山路COCO蜜城項目施工工地,在建的COCO蜜城有一段與虎山路57號5號樓相鄰,從北側和西側成環抱狀半包圍著這棟公寓。“西面和北面的樓建那么高,影響我們的通風和
采光。”僅有6層的居民樓在新建起的高層中間顯得十分嬌小,呂先生對COCO蜜城項目施工是否符合設計規劃、是否存在違法施工問題表示懷疑。
1月6日臨近中午12點,記者觀察離施工工地最近的5號樓發現,居民樓陽面的采光非常好,并未出現擋光現象。而背陰面,也就是靠近施工工地圍擋的那一面則享受不到任何光照,走在陰影里明顯感到十分陰冷。記者還注意到,鐵圍擋上被開出了幾個“小門”,寬度恰好可容一名成年人出入,記者彎腰便能鉆進工地。如果居民樓的孩子調皮通過這些“小門”私自進入工地玩耍,則十分危險。
難道開發商真的是在違法施工嗎?記者輾轉聯系到了開發商青島藍光和駿置業有限公司的相關負責人李經理,了解情況后他表示呂先生這些說法完全不符合實際。“我們項目在建之前就對周邊的地形、居民樓的設置等進行過詳細的調查,根據實際情況制訂的施工方案,通過了相關部門的審批 。”李先生說,在施工過程中施工方案也得到了不斷地科學改進,所以對周邊居民樓采光和通風的影響較低。“我們樓建在北面,要說擋光按道理也是他們的樓擋我們的光才對!”李經理開玩笑地說。
據李經理講述,COCO蜜城項目之所以未拆除與居民樓間的圍擋,是因為工程尚未完工。“當初因為這些居民的緣故,工地停工三個多月,所以影響了工程進度。”工程未完工,鐵圍擋拆除時間也尚未確定,李經理還表示,該項目預計的交房時間為2016年,雖然正在緊鑼密鼓施工,但何時竣工仍不確定。“影響采光和通風的說法根本站不住腳,國家規定冬至日能保證最少2個小時的光照就是合格的。”
記者通過《民用建筑設計通則》了解到,第3.1.3條關于日照標準的規定是:一、住宅應每戶至少有一個居室、宿舍應每層至少有半數以上的居室能獲得冬至日滿窗日照不少于1h(小時)。二 、托兒所、幼兒園和老年人 、殘疾人專用住宅的主要居室,醫院、療養院至少有半數以上的病房和療養室,應能獲得冬至日滿窗日照不少于3h(小時)。建筑間距是為保證兩樓接受足夠的日照而設置的,保證大寒日日照滿2小時。通常各地方的要求不一樣,有地方規定,現在多采用建筑高度的1.5或1.8倍。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中也有規定。1條式住宅,多層之間不宜小于6米;高層與各種層數住宅之間不宜小于13米。
文/圖 城市信報/信網見習記者 曹紅紅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