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眾網濟南1月9日訊(記者 孫乘昀) 日前,
山東省政府下發了《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發〔2014〕62號文件全面清理規范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中提到,部分地區和部分存在違規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擾亂了正常的財經秩序。針對此情況,《通知》要求將通過規范稅收政策管理、優惠政策清理、建立長效機制等多方面入手,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清理規范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通知》,從而維護財經秩序。
地方政府不得越權制定稅收、非稅優惠政策 《通知》中明確了除依據國家專門稅收法律法規授權地方的稅政管理權限外,稅收政策管理權全部集中在中央。今后起草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等,不得越權規定具體的稅收優惠事項。
在非稅等收入方面,山東將嚴格執行現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社會保險管理制度以及資源環境類收費政策,并明確指出嚴禁對違規企業減免相關收費、嚴禁以優惠價格出讓土地、嚴禁低價轉讓國有資產等多項內容。
此外,山東省還將對財政支出進行更加嚴格的管理,其中包括了各級政府不得私定企業優惠政策,不得以任何形式補貼或獎勵違規企業等。
重點清查已有優惠政策 《通知》指出,山東省下一步將重點清查各級政府和省直部門指定的涉及稅收的優惠政策,對政府在招商引資過程中的合同、協議等內容進行合規檢查,對各級政府和省直部門在國家規定權限內制定的稅收等優惠政策,是否自行擴大適用范圍、提高執行標準、延長執行時限等方面進行審查。
大眾網記者了解到,本次全省專項清理工作將以
自查自糾為主,各級政府和省直部門要按照“誰起草、誰制發、誰清理”的原則在今年3月31日前結束自查。
在專項清理中,如發現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稅收等優惠政策,將一律停止執行,并向社會發布文件予以廢止。
五大機制保障稅收等優惠政策長效管理 《通知》中顯示,下一步山東省將建立五大機制,以保障各類稅收、非稅收優惠政策長期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相關規定執行。其中包括建立評估和推出機制,將結合稅式支出管理改革,定期評估稅收優惠政策效果,對評估發現的不符合經濟發展需要或效果不明顯的政策,將提出調整或取消意見;健全考評監督機制,將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列為本地區稅收等優惠政策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并將優惠政策管理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體系的重要內容。
建立信息公開和舉報制度是指實行稅收等優惠政策目錄清單管理,目錄清單之外的優惠政策一律取消,并從今天起,除涉密信息外的優惠政策目錄清單全部公開;強化責任追究制度,省監察廳、財政廳、審計廳、國稅局、地稅局等部門將按照職責分工定期檢查并糾正各類違法違規的優惠政策;完善財政管理制度,對清理后確需保留的扶持企業財政資金,實行資金申報評審、分配使用、績效評價等全過程信息公開。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