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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信將通過郵寄的方式寄到生產經營企業負責人手中。
本報訊(記者 劉靜) 近日,記者從
膠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了解到,為了全面規范安全生產法治秩序,增強企業責任人的安全意識,
安監局給全市的生產經營企業通過郵寄的方式寄出16000封信。據了解,信中著重強調了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要求企業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健全制度,落實責任。
“我們印了大約16000個信封,按照相關地址,直接將信寄給生產企業的負責人。”1月5日,膠州市安監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據了解,2014年12月1日,新《生產安全法》正式生效,加大了企業的安全責任,也加重了處罰力度,其中,安全事故的最高處罰達到2000萬元。
“新《安全生產法》貫穿著‘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崇高理念,這是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生命為代價’這條‘ 紅線’的必然要求。企業發展的潛力蘊含在員工之中。作為企業負責人,必須把保護員工生命安全健康作為最高職責。要把員工當親人、當成自己的兄弟姐妹,帶著深厚感情關心他們的安全健康,不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不顧他們的生命去冒險 ,讓安全第一的種子深深埋入企業和每位員工的心靈深處……”信中這樣寫道。據介紹,信中強調了企業負責人的要樹立責任意識,重視員工的生命安危,不能逾越生命紅線。
據了解,違法成本低,企業負責人存在僥幸心理,是近年來安全事故頻發的重要原因之一。新《安全生產法》的實施,一方面提高了罰款額度,加大違法成本;另一方面,還建立嚴重違法行為公告和通報制度。“在2014年12月份,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給全國的生產企業寫了一封公開信 ,我們局也通過微信公眾平臺將信發了出來。這次我們就是把這封信打印出來,裝進信封,寫好地址,通過郵寄的方式,將信送到生產經營企業的負責人手中,希望他們真正重視安全生產。”談及寄信的初衷,膠州安監局政策法規科的趙科長這樣告訴記者。
據悉,新《安全生產法》確立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十二字方針。“‘安全第一’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須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健康為代價換取發展和效益;‘預防為主’就是要求企業把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心放在預防上,強化隱患排查治理;‘綜合治理’要求運用行政、經濟、法治、科技等多種手段,充分發揮社會、職工、輿論監督各個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產工作。”膠州市安監局的工作人員說。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王泯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