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匡雅慧 通訊員 馬迪) 眾所周知,酒后不能開車上路行駛,可前一天晚上喝完酒,第二天開車也有可能造成酒駕。日前,市民王某某因前一天晚上喝過半斤白酒,第二天因隔夜酒未散,開車上路后被民警查處。由于王某某的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 ,民警遂對其開具了強制措施憑證,王某某面臨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元旦期間,為讓市民過上一個安全祥和的節日,
膠州交警嚴厲打擊各類交通違法違規行為,給市民一個安全的交通環境。
1月3日9時30分許,膠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五中隊民警在轄區204國道與建設路路口設點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時,示意一輛從西向東行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停車接受檢查,檢查中,該車駕駛員王某某在出示駕駛證時,細心的民警聞到王某某呼出的氣體中有很濃的酒味,遂用酒精測試儀對王某某進行測試,測試結果顯示為440mg/100ml,竟超了
醉駕標準的5倍之多。民警遂將王某某的車輛暫扣,并將王某某帶回中隊詢問。
經了解,當事人王某某1月2日晚間在家自斟自飲喝了半斤白酒,喝完酒便睡覺了。由于朋友叫他外出有事,王某某3日早上9時就上了車自己開車出門。“我覺得自己睡了一覺,又過了七八個小時,肯定已經醒酒了,沒想到酒精度還這么高。”提起這事,王某某后悔不迭,“咋喝酒后隔夜還會被查出酒駕?”采訪中,民警介紹說,所謂的“隔夜酒”,其實只不過是市民之間的通俗說法,在有關酒駕的法律條款中并沒有這個說法。“要判斷一個司機酒駕與否,并不以酒后歇了多久、多久之前喝的酒來判斷,而是有明確的硬性數字標準,也就是體內的酒精含量,一旦酒精含量超過了標準,那么肯定是酒駕。”該民警表示,“查禁酒駕主要是為了確保行車安全,體內酒精含量超標必將對交通安全帶來嚴重危害,依法應予嚴厲打擊。”民警提醒,有些司機認為頭天晚上喝了酒,第二天開車,應該不會被測出酒駕。事實上,即使過了一夜或很長時間,體內的酒精對于他們的駕駛也會有不小的影響。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王泯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