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月1日訊(記者 姜豪) 為了獲取錢財,
平度市
萬家鎮鞏家村的
文書鞏某可算是絞盡腦汁,想出多種理由借錢,前后詐騙他人12次,詐騙金額52萬元。另外,還將本村土地租賃獲取30多萬元的租賃費用占為己有。
2012年10月,鞏某與他人簽訂了平度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約定將本村17戶共計100畝的土地租賃出去,每畝收取700元的租賃費,限期5年,租賃費一次性付清。合同簽訂后 ,鞏某一次性獲取租賃費 35萬元。期間,鞏某也與出租土地的村民約定,給每人每畝地租金900元,期限是5年。此后 ,鞏某雖然支付了大部分農戶一年的租賃費近5萬元,但將其余的30多萬元占為己有,案發后,鞏某拒不說出贓款的下路,也無力償還。2013年1月份之后 ,鞏家村村民就再也沒能聯系到鞏某。
近日,鞏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10萬元,因合同詐騙罪獲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5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15萬元。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