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張程 通訊員 譚芙蓉)12月26日,
平度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專門召開了
校車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調度會,對查出的隱患嚴格落實整治。
據悉,12月5日17時20分,竇某駕駛魯BW ×××9中型客車行駛至218省道 89公里處時被執勤民警攔下進行檢查。經查,這輛荷載17人,實際卻拉了22名學生的車并沒有校車標識,民警依法將該車扣留,并對駕駛人竇某開具了公安交通管理強制措施憑證。12月23日,竇某來到平度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五中隊接受處罰。因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的交通違法行為被給予罰款10000元的處罰。此外,交警對其對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違法行為給予罰款200元的處罰,駕駛證記6分。
12月26日,平度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專門召開了校車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調度會,總結前段工作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對深入推進校車安全隱患整治工作進一步強調部署。要求各單位細化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要求,組織力量對轄區所有中小學校、幼兒園校車及其他集中接送學生的車輛和駕駛人,學校周邊道路及校車運行路線交通安全隱患和交通設施等逐一進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礎臺賬,確保底數清、情況明、基礎實、臺賬全。此外,進一步明確專項整治責任,細化分解任務指標,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對排查發現的隱患問題,要嚴格落實“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原則,盯住不放,堅決整改,跟蹤問效。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