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2月30日訊(記者 朱薪雨) 12月30日,島城成立青島市
職工保障互助會,由市總工會等30余家單位自愿結成,將針對會員單位的職工提供保障。當天,還發布了相關章程,只要單位滿足有工會、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等條件,且單位或個人每年出會費,就可申請加入該組織,除了醫保報銷之外還可由互助會給予相應報銷,
保障金給付額度最高可達21萬元。同時,賠付金額達不到投入資金70% 的部分,將返還給參加單位。
青島市職工醫療互助保障計劃分為A、B方案,可根據工會的不同情況和職工的不同需求進行選擇。A方案互助金標準每年90元,其中市總工會補助30元,單位或個人繳納60元,保障金給付額度最高可以達到21萬元。B方案互助金標準每年60元,其中市總工會補助30元,單位或個人繳納30元,保障金給付額度最高可以達到9萬元。“就是單位或個人繳納60元或30元,職工就可以享受到除了醫保之外的費用報銷。”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青島辦事處相關負責人介紹。
據介紹,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有完整的工會組織體系,并已參加青島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50人以上的單位,參加人數不能少于本單位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人數的80%;50人以下的單位,參加人數應達到本單位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人數的100% 。
記者了解到,青島市職工醫療互助保障計劃B方案的保障范圍和標準具體如下:因住院、家庭病床、門診大病發生的由本人負擔的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準部分的醫療費,按照150元標準給予保障金,一個保障年度只補助一次;因住院、家庭病床、門診大病發生的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支付范圍的醫療費,起付標準以上、大額醫療補助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下、個人按比例負擔的部分,按照85%的比例標準給予保障金;在保障年度內獲得《關于建立城鎮大病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試行)》文件中三(二)1、2條的規定救助的,個人按比例負擔的部分,按照60%的比例標準給予保障金;已享受公務員補助、保健對象補貼支付,以及《關于建立城鎮大病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試行)》文件救助的,本方案計算保障金時,需將已由上述各項基金支付的補貼、補助、救助的金額從自負醫療費總額中減除,然后再按上述規定的比例標準計算并給予保障金。
A方案不同于B方案的地方在于,因住院、家庭病床、門診大病發生的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支付范圍的醫療費,起付標準以上、大額醫療補助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下、個人按比例負擔的部分,按照75%的比例標準給予保障金。同時,增加了一條,即在保障年度內住院、家庭病床、門診大病發生的進入統籌支付前,基本醫療保險乙類藥品和診療項目的費用,個人按比例負擔的部分,按照60%的比例標準給予保障金。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