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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利權 今年10月,廣東24家消委會聯名上書工信部,建議加大對手機預置軟件市場的整治和規范,推進落實手機預置軟件自由卸載。近日,國家工信部致電廣東省消委會稱,已委托工信部電信研究院對手機預置軟件自由卸載等問題進行研究。(12月27日《羊城晚報》) 現實生活中,當我們拿到一部新的手機,里面總有一些軟件我們用不上、也不想用,但是卻不能卸載——它們就像蠻不講理的“釘子戶”,深深嵌入手機用戶的“掌上生活”,讓人覺得不爽快、不舒服,卻又無可奈何。
新手機里總會出現“流氓軟件”,罪魁禍首是抱著“流氓心態”的手機賣家及軟件賣家。預置應用軟件混進手機的方法各有差別,但是一個共同的特征就是,包括手機廠商、代理商、賣場在內的手機賣家與軟件開發者們沆瀣一氣,形成了“手機商收取預裝費、軟件商推廣軟件”的利益聯盟。
新華每日電訊報道稱,單臺手機每預裝一個軟件,手機廠商可以向軟件商收費八毛錢到五塊錢不等,手機廠商以此達到降低手機生產成本的目的。與此同時,軟件商們的軟件就像推土機一樣迅速霸占市場,許多流氓軟件甚至躲在暗處吸走流量、話費、盜取用戶信息——現實中不知有多少用戶經歷過“流量流得比水還快”“話費無緣無故就被扣了”的無奈。廣東省消委會公布的數據顯示,目前國內預置軟件市場的規模已經超過30億元。小小的手機里面存在著這么大的“利益市場”,那些賣家怎會不耍流氓?
讓消費者擁有自由選擇權,保障消費者對所買產品的清晰認知,這是市場交易行為的基本原則。把預裝軟件當作一門生意在先,剝奪消費者自由卸載權在后,如此霸道蠻橫的“流氓生意經”,顯然侵犯了消費者利益,違背了市場原則與相關法律。去年6月,工信部正式下發了《關于加強移動智能終端進網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對移動通信終端生產企業的行為進行了必要限定,然而其中并沒有提出具體的懲罰措施,“有禁項無罰則”使其效用難以得到發揮。現在工信部電信研究院表明正在對整治流氓軟件加緊研究,民眾期待相關部門應該盡早對“流氓軟件”施予嚴管,別讓手機用戶的煩惱老是“揮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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