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2月23日訊(記者 高曉飛) 為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國資委辦公室、市工商局、市總工會八部門從2014年12月5日至2015年2月2日在全市組織開展
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
檢查。
據了解,這次專項檢查的范圍,涉及使用農民工的各類用人單位,重點是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建筑、交通、水利施工、加工制造、港口裝卸、餐飲服務、服裝紡織及其他中小型勞動密集型企業、勞務派遣公司、個體工商戶、未接受勞動保障年檢的企業。這次專項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用人單位按照工資支付有關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情況;遵守最低工資規定的情況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資的情況;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等遵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
各級各部門將加強協調配合,齊抓共管,共同做好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工作,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及時進行調查,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或處罰;公安部門負責調查處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協助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事件;住房城鄉規劃建設、交通運輸、水利部門參加對建筑行業的執法檢查,并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做好有關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依法取締檢查發現的無照經營行為;財政部門負責協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處理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發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工會組織開展貫徹實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活動,對用人單位拒絕改正違法行為的,及時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對存在拖欠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有關規定,責令其改正,對拒不改正的,處以罰款。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規定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情形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依法及時向公安機關移交。對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用人單位,在依法進行處理的同時,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布。
同時,進一步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用人單位的處罰力度,對惡意拖欠、情節嚴重的,依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業資質,直至吊銷營業執照。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延長農民工工作時間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資的用人單位,及時依法處理。同時,對可能發生較大數額的工資拖欠并引發群體性事件的企業,及時發出預警,積極督促企業采取措施解決。對因拖欠工資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及時啟動應急工作機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穩妥處置。對企業一時無力解決拖欠工資或欠薪逃匿的,通過動用應急周轉金、工資保證金或其他資金渠道統籌解決。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