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2月22日訊(記者 朱紅葦) 12月21日,記者從
日照市衛計委了解到,為進一步推動誠信工作的開展,全面提升日照市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行業服務質量及衛生管理水平,市
衛生監督所在市直管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消毒產品、醫療機構等生產經營單位中推行誠信“
紅黑榜”公告制度,褒揚誠信、懲戒失信,推動形成良好的社會輿論。
記者了解到,市衛生監督所推行的誠信“紅黑榜”分別有六項評定標準。其中“紅榜”單位評定標準有制度健全,經營規范,自覺接受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監督與管理,無違法、違規行為;無重大服務質量、衛生安全事故或惡性欺詐行為;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無新聞媒體重大負面曝光(經調查核實與事實相符)的問題;投訴率不高于全市同行業平均投訴率;開展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的經營單位須達到A級。凡是依法取得衛生行政許可,并同時符合以上條件,年度經營額度行業排名靠前或年度經濟指標排名靠前,或獲得國家、省級、市級榮譽稱號或表彰及連鎖經營店數量在全市有一定規模和影響力的經營單位可入選“紅榜”。
“黑榜”單位評定標準包括經衛生監督員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發生嚴重衛生安全事故,在行業內或社會上造成重大影響的;違法、違規經營,不服從衛生監督管理,或受到罰款以上衛生行政處罰的;以欺騙、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衛生行政許可的;一個公告期內被舉報投訴經核查屬實的;發生其它嚴重影響本市衛生行業健康發展的事件或問題的。符合以上條件之一、部分或全部符合的生產經營單位評定為“黑榜”。
市衛生監督所現階段先將該所直管的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經營單位、消毒產品生產企業、醫療機構等納入“紅黑榜”評定范圍。評定結果將每兩個月在市衛計委和市衛生監督網站上進行公告 。“紅黑榜”制度的推行,將全面提升我市公共衛生和醫療機構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