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2月21日訊(記者 姜豪)12月19日,青島市律師協會駐青島市
看守所律師工作室正式成立,自此,律師在看守所里終于有“地兒”可以坐了。記者現場了解到,這在全國尚屬首例,而且會見手續也簡化了,僅需“三證”。
12月19日上午10時許,青島市司法局、市律師協會和市公安局監管支隊共同在青島市看守所內舉行了“青島市律師協會駐青島市看守所律師工作室”揭牌儀式。
當日,記者跟隨市律師協會工作人員來到位于即墨市的青島市看守所,一個寫有“律師工作室”的牌子很醒目。所謂的“工作室”,實際是兩間不大的屋子,兩間屋子大約各有30平方米,里面擺放了沙發和飲水機,房頂安裝了監控器等安全設施。
現場市律師協會的律師對此舉紛紛稱贊。“之前,我們律師來到看守所等待會見時只能在室外站著等。秋冬氣溫低多大風,夏日酷熱,來此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卻要忍受痛苦,感到很委屈?,F在,律師會見當事人,終于可以有地方坐了?!笔新蓭焻f會常務理事劉均律師感嘆,看守所提供的兩間屋子,雖然不大,卻明顯提高了會見效率,保證了律師的會見權,是律師地位提高的重要表現。
據介紹,青島市監管支隊在市看守所內無償為全市律師提供了律師工作室、休息室,并設置了休息座椅,提供工作餐,為全市律師會見和參與刑事案件庭審等工作提供了更大便利。青島市律師協會劉寶東秘書長對記者說:“此舉保障了辯護律師會見權,為島城律師辦了一件大好事。這在全國尚屬首例。”
12月21日,記者采訪了市律師協會常務理事劉均律師?!?現在,律師會見當事人,只要出示‘三證’即可,包括律師證、家屬委托書和看守所的會見函。”劉均說,而在之前,律師需要向公安部門申請,看守所得到通知后,律師才可以進行會見,還要保證會見時至少兩名律師,并且有時還要有公安人員陪同。法律的進步和程序的簡化,是保證律師會見權和當事人自身權利的新亮點。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