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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的工作,卻從吸毒開始走向了販毒的道路;開出租車雖然辛苦,但養家糊口還是不成問題,染上“吸兩口”的毛病,連家也不管了……記者日前梳理本地兩級法院宣判的涉毒案例發現,吸毒、販毒和容留他人吸毒的案例呈逐年上升趨勢。涉及的人員行業也越來越廣,而且已經有明顯的“平民化”趨勢。與罪不可赦的大毒梟們相比,他們往往都有著平常人的生活,沒想到因為一時之快,走上了這條邪惡的道路。
公務員吸販毒丟了工作 王某是一名市北區的公務員,2013年5月份,與吸毒人員孫某某在鎮江路12號惠合園商務賓館320房間內吸食毒品,被公安機關查獲,隨后,警方從王某的房間和駕駛的車輛中繳獲毒品12包,共計15余克。就這樣,因為吸食和販賣毒品,丟了公務員工作。被公安機關拘留取保候審期間,王某卻前后三次向毒友販賣冰毒,為了安全,販賣毒品時,王某多次更換地點,獲取毒資600余元。2014年1月,王某被公安機關再次抓獲,從車中繳獲毒品近20克。經市南法院審理,王某因販賣毒品罪被判刑八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二萬元,后經二審維持原判。
的哥公交司機販毒獲刑 杜某某是一名出租車司機,2013年4月份,他收到毒友王某的囑托,要他到郵局取一個包裹,這個包裹內夾藏著冰毒,是王某從成都購買的,重達400余克。隨后,杜某某把該包裹送到了臺東某小區王某手中,并花費5000元購買了10克冰毒。為了賺錢,2013年4月末,在自己住處附近,杜某某以300元的價格售賣了0.3克冰毒,后來在流亭飛機場附近,又將手中10小包冰毒,以每包600元的價格賣給替班司機的朋友,獲取毒資6000元,前后共販賣了冰毒達10克。經市中院審理,杜某某因販賣毒品罪被判刑七年,并處罰金三萬元。
辛某原是青島公交電車公司33路車隊的一名司機,2014年3月,在青海路和大港緯二路路口東南角處,辛某從吉某某(另案處理)處,花費500元購買了一包0.6克冰毒。后來辛某將一包0.3克的冰毒賣給了毒友,獲取300元毒資。經李滄法院審理,辛某因販賣毒品罪被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四千元。
個體戶容留他人吸毒獲刑 張某是一名個體業主,從2013年9月份開始,在青西新區的住處,張某容留多人共同吸毒。在第一次,張某拿出300元購買的冰毒,容留王某某(另案處理)、鐘某某(另案處理)共同吸食一次冰毒。同年10月份,張某再次在自己家中,容留上述兩毒友共同吸食毒品。之后,張某不間斷地容留毒友吸食毒品,前后累計達13人次。經黃島法院審理,張某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市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毒品案數量逐年增加 12月21日,記者從兩級法院了解到,2014年全市法院對54起毒品犯罪案件的117名涉毒人員進行了宣判 ,并且對一起對社會危害極大的毒犯執行了死刑。近幾年來,毒品案件的數量逐年增加,涉案人員和毒品數量也呈逐年增長的趨勢,并且,毒品犯罪常與黃、賭、搶、盜、槍甚至是黑惡勢力犯罪等相關聯 ,社會危害性更是越來越大。山東省文卓律師事務所的張鋼律師表示,吸販毒人員已經明顯呈平民化趨勢,從所從事的職業可以看出,有農民、個體經營戶,也有出租車司機、公交車司機,同時也有部分知識分子和公務員。“因為涉毒,家庭破裂,工作丟失,個人身體虛弱、精神分裂。毒品,無論對于社會還是個人,危害都非常大,我們唯一要做的就是,不沾、不染、不吸第一口,遠離毒品。”張鋼律師說。記者 姜豪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