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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教育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
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此前備受關注的高校自主招生政策塵埃落定。
針對自主招生中的不規范不透明、“掐尖”
搶生源等弊端,意見明確,2015年起,所有試點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統一安排在高考結束后、高考成績公布前進行。同時規定不得采用高校聯考方式,不組織專門培訓等。
針對部分高校舉辦“小高考”“掐尖”搶生源的問題,要求試點高校不得向中學分配推薦名額,往年部分高校組成的北約、華約、卓越等筆試聯盟全部取消,考核由試點高校單獨組織,不得采用聯考方式,不組織專門培訓。如需筆試,考試科目原則上一門、不超過兩門。考核過程須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防止暗箱操作。
關于自主招生考核時間的調整,教育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安排在“高考結束后、高考成績公布前”這個時間點有利于維護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高考出分后,部分考生家長追求自主招生“優惠分值”目的性增強,高校給予的“優惠分值”利害性加大,防范營私舞弊和權力尋租風險的壓力增加。另外,出分后,高校如果根據高考成績設定門檻,部分有學科特長但高考成績稍低的學生可能被擋在門檻之外。
對于規范自主招生錄取程序,意見要求,試點高校根據學校自主招生簡章,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專業及優惠分值。要在各省高考成績公布前(最晚6月22日前)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專業及優惠分值。
同時,進一步完善教育部、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試點高校和中學四級信息公開制度,完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實行自主招生信息“十公開”,加強對報名、審核、公示各個環節監督管理。
據悉,自主招生主要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也就是所謂的“偏才怪才”,是對現行統一高考招生按分數錄取的一種補充。2003年開始啟動試點,目前試點高校共有90所,招生人數約占試點高校招生總數的5%,2014年選拔錄取了3.2萬人。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孫祥輝整理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