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新華社呼和浩特12月16日電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16日宣布,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決定成立調查組,對檢察系統造成呼格吉勒圖錯案負有責任的人員展開調查。與此同時,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經對1996年“4·9”案進行審查,已就
趙志紅的該起犯罪事實向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
追加起訴,指控趙志紅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奸罪。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15日送達申訴人的再審判決書,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無罪。同日,內蒙古高級法院宣布成立由黨組書記、院長胡毅峰掛帥的調查組,對法院系統造成錯案錯判負有責任的人員依紀依規展開調查。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宋英輝說:“法律在不斷完善,人的認知能力以及案件偵破技術也在不斷進步。但關鍵還是司法人員要依法收集、保管證據,嚴格依法審查、判斷證據,堅持證據裁判、疑罪從無、罪刑法定等法律原則,才能最大程度減少冤假錯案的發生。”
1996年4月9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紡織廠宿舍旁的一個女廁內發生一起強奸殺人案,隨后,前往公安機關報案的呼和浩特市卷煙廠工人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兇手,61天后法院判決呼格吉勒圖死刑并立即執行。2005年,內蒙古系列強奸殺人案兇手趙志紅落網,其交代的17起案件中包括“4·9”毛紡廠廁所女尸案,從而引發媒體和社會對
呼格吉勒圖案的廣泛關注。今年11月,內蒙古高級法院決定啟動再審程序。
■揭秘
趙志紅看守所里寫“償命申請” 2006年12月5日,一審已被宣判死刑的趙志紅在看守所內做了一件令人吃驚的事情:他在一張厚厚的衛生紙上寫了一份“償命申請”。他希望通過這份申請,讓檢察院重視“4·9”女尸案。申請全文如下——
尊敬的高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官:
您們好!
我是“2·25”系列殺人案罪犯趙志紅,我于2006年11月28日已開庭審理完畢。其中有1996年4月發生在呼市一毛家屬院公廁殺人案,不知何故,公訴機關在庭審時只字未提!因此案確實是我所為,且被害人確已死亡!
我在被捕之后,經政府教育,在生命盡頭找回了做人的良知,復蘇了人性!本著“自己做事、自己負責”的態度!積極配合政府徹查自己的罪行!現特向貴院申請派專人重新落實、徹查此案!還死者以公道!還冤者以清白!還法律以公正!還世人以明白!讓我沒有遺憾地面對自己的生命結局!
綜上所訴,希望此事能得到貴院領導的關注,并給予批準和大力支持!
特此申請謝謝!
呼市第一看守所二中隊十四號罪犯趙志紅
2006年12月5日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