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2月15日訊(記者 林偉萍) 在
市物價局發布的每月價格舉報情況分析中,停車收費投訴和咨詢數量排名常居前三。停車收費怎么分類?收費標準是什么?公共場所停車怎么收費……都是市民投訴和咨詢較為集中的問題。15日,記者了解到,市物價局將從16日起對《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公開征集市民意見 。市民如果對停車收費有自己的看法,可通過三種渠道反映。
記者了解到,
青島市2006年8月1日開始實施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停車收費管理辦法”),近期將到期。為進一步規范青島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行為 ,加強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市物價局對2006年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為使本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政策制定更加科學合理,市物價局已將征求意見稿通過青島政務網(http://www.qingdao.gov.cn)、青島市物價局門戶網站(http://wjj.qingdao.gov.cn)全文公布,市民可以登錄網站查看全文內容。
廣大市民可通過青島政務網“意見征集”欄目提出有關意見、建議,也可以通過郵件、電話等渠道進行反饋。青島市物價局地址為青島市市南區香港中路17號,郵編266071,聯系電話 85911403,傳真電話85911402,電子郵箱qdwjsf@qingdao.gov.cn。意見征集截止時間為2014年12月18日。
解讀
停車場收費將統一政策 2006年版的停車收費管理辦法中規定,停車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市場調節價三種定價形式。而此次征求意見稿中規定停車場收費管理實行統一政策、分級管理的原則。
本辦法所稱停車場是指合法設立并經營的公共停車場(含室內停車場、露天停車場、專業立體停車樓、市政工程附屬停車場以及臨時停車場等)、專用停車場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施劃并由相關經營者依法經營的占用政府投資建設的城市道路設置的停車泊位(以下簡稱道路停車泊位)。
其中,實行收費的道路停車泊位;機場、車站、港口、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旅游景區(點)等具有自然壟斷性質的配套停車場;醫療、文化、體育、社會福利等公共服務機構、公益服務場所配套停車場和占用公共資源的停車場;政府全額或參與投資興建的停車場;除正常工作時間外對外經營的履行公共管理職能的行政事業性單位所屬停車場;舉辦大型活動依法設立的停車場;其他應當納入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場;實行政府定價,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
其余停車場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由停車場經營者自主確定。
兩類情況可享受免費停車 征求意見稿中還對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即可享受免費停車,一是履行公共管理職能的行政事業性單位所屬停車場在工作時間內對前來辦理事務并能夠提供相應憑證的車輛。二是車輛進入實行政府定價的停車場停放時間不超過15分鐘的(含15分鐘),車輛進入實行政府定價的停車場停放時間超過免費時限的,按照實際停放時間計費。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停車場,免費的具體辦法由經營者自主制定。特殊車輛停放免費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征求意見稿還要求,價格主管部門制定或者調整實行政府定價的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時,區分區域、場地、時段、車型等因素實行差別價格政策。
其中,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范圍內停車場區域類別主要分為三類:一類區域指團島至石老人沿海周邊區域;二類區域指機場、車站、港口、醫院以及商業繁華地段等需要加快車輛周轉的區域;三類區域指上述區域以外的其他區域。其他區、市停車場區域類別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公安、建設等部門進行劃分和調整。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公共停車場計費方式由經營者自主確定。
計時收費白天時段或延長2小時
在停車收費管理上,征求意見稿規定,實行政府定價的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計時、計次、計日、計月等形式。停車服務收費時段分為白天和夜間,其中白天時段為7:00(含7:00)至19:00(含19:00),夜間時段為19:00(不含19:00)至次日7:00(不含7:00)。而在2006年版本中,規定的白天時段為從8:00至18:00,過夜從18:00至次日8:00。這也意味著,停車收費白天時段或延長2個小時。
同時,在計時收費中,征求意見稿日最高收費標準的,日以連續24小時計算。跨時段的,白天和夜間分別累積計費,但不得超過規定的日最高收費標準。實行計時收費應具備經檢驗合格的計時設施,不具備計時設施或計時設施經檢驗不合格的,不得實行計時收費,一律按計次方式收取停車費。
此外,實行計次收費的,計次一般具有時間限制,計次收費超出時間限制的,實行累計計費,但不得超過規定的日最高收費標準。不具備計時設施或計時設施經檢驗不合格的停車場實行計次收費的,不設具體的時間限制,其收費標準由市價格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對需長期停放的車輛可以實行計月收費,計月費用應低于月度內實行計時或計次收費之和。
停車場經營者禁串通漲價 在停車收費監督方面,征求意見稿強調,停車場經營者應按照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停車場顯著位置通過設置公示牌、公示欄等形式公示停車場及經營單位名稱、停車場地址(位置)、區域類別 、價格管理方式、泊位數量、收費時段、收費標準、經營性停車場登記證編號、停車場的收費類別證編號、經營單位的服務監督電話、價格舉報電話12358以及免費規定等內容。停車場明碼標價牌實行統一編號管理。
征求意見稿要求,停車場經營者不得有擅自制定納入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場收費標準;實行政府定價的停車場收費標準高于政府規定的標準;不按照規定免除停車費;不按照規定實行明碼標價;超過規定收費時段收費;不按規定申領、注銷、變更、審驗《停車收費類別證》;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停車場經營者串通漲價、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其他價格違法行為等違法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稿明確提出,對多次發生價格違法行為的,主管部門依照協議取消其經營資格。公安部門根據《青島市停車場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對經營性停車場不辦理備案手續、擅自設置或撤除道路停車泊位等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記者 林偉萍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江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