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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薪者拿出老板的欠條,為這筆錢他已經等了二十多天。
12月2日下午,來自山西的務工人員王先生撥打本報熱線66733311反映稱,自己去年來青島打工,老板拖欠其6700元工資至今未結。王先生在討薪時不懂法律,不知道該找哪個部門和討薪的正常
途徑有哪些。在記者的幫助下,王先生在
城陽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了法律援助。記者從律師事務所了解到,外來務工人員欠薪問題主要分為有勞動合同的情況和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務工人員討薪可以通過調解、行政、司法三種途徑解決,討薪的關鍵在于提供務工證據和欠錢證據。
千里來青討舊薪
今年36歲的王先生是山西人,兩年前他在城陽區青威路上一家公司從事臨時勞務工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雖然前期不定時地發過幾次工錢,但之后幾個月就再也沒拿過工錢,到去年他離開該公司時老板欠他6700元錢。一年來王先生一直通過電話向老板討要工錢,可對方一直不還款。到了年底,王先生帶著一千多元從山西省專門跑到城陽來討要工錢。
11月16日,王先生來到城陽區,找到去年務工時的老板 ,11月20日老板答應王先生要在一周之內還清欠款,但是到12月2日下午王先生仍只拿到700元錢。王先生想到家里生病的妻子和上小學的孩子感到很著急,想到自己身上帶的錢就要花完感到很難過,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撥打了本報熱線“66733311”。
隨后在記者的幫助下,王先生來到了位于城陽區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為王先生提供了法律援助,指派了免費的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為王先生服務。
三途徑幫助討欠薪
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員馮磊向記者介紹了外來務工人員討薪的相關事宜。記者了解到,外來務工人員欠薪問題主要分為有勞動合同的情況和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解決途徑分為調解途徑 、行政投訴途徑和司法途徑。
“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可以與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大隊和街道的勞動部門反映情況,這是行政投訴途徑;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如果能通過調節途徑解決是最省事省力的方法。”馮磊說。
記者了解到所謂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由范本和一定的格式,包括公司名稱、甲方乙方名稱、工作期限、工作性質、工作職責、工資和雙方簽字蓋章,用人單位可以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補充或調整。
法律援助幫務工者討薪
“對于討薪問題,在調解協商與行政投訴都無法解決的情況下,我們一般建議當事人走司法途徑解決,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就是幫助討薪糾紛走上司法途徑,幫助務工人員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討薪問題。”馮磊說。
記者了解到,幫助困難群眾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是法律援助中心的重要工作之一。在群眾遇到討薪或其他問題 ,想走司法途徑而又因經濟困難打不起官司時,就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請幫助。城陽區法律援助中心為農民工群體開辟了討薪“維權綠色通道”,當事人可以免于出具經濟困難證明,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明就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每個地方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案件的范圍是與轄區企業相關的案件。
“討薪者來到法律援助中心,經過審查后我們會為討薪者辦理指派手續,為其指派免費的律師事務所和律師,討薪者也可以實行點援制,即申請選擇自己需要的律師。”馮磊說。記者了解到,找到援助律師之后,律師會與討薪者進行溝通,討薪者可以告訴律師基本的情況、想法和一些證據。“之后律師一般會與欠薪者進行交流,如果雙方達成還款協議,那么調解成功,如果不能達成協議則律師會為討薪者走司法程序,一般是先為當事人申請勞動仲裁,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裁決。如果對仲裁裁決結果不服,援助律師會幫助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法院的判決是很有力的解決方法。”馮磊說。
證據是討薪關鍵
記者了解到,一般經過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師幫助討薪的情況都能成功討回欠款,有極少數討薪案例不成功的根本原因在于討薪者提供的證據不充分。
“來到法律援助中心的務工者,相當一部分沒有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而勞動合同是說明在該單位勞動的有力證據,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就要想其他辦法。”馮磊說。記者了解到討薪糾紛中討薪者需要提供的證據有兩類,一類是勞動關系證明,一類是欠錢證明,有些情況下欠錢證明能夠包含勞動證明的內容。“所謂勞動關系證明就是說明討薪者在此單位、此工地,跟著此人干過活,所謂欠錢證明就是要說明某人或某單位欠務工者的錢。有了這兩類證據,加上律師的幫助討薪就不難。”馮磊說。
利用資源找證據
在沒有勞動合同時,討薪者可以利用自身資源尋找基本的證據,基本的證據包括欠條、書面的工資條、工作證、工作卡、自己穿過的工作服、銀行卡打款明細、蓋有公司印章或者其他公司承認的材料。“務工者平時可以和老板一起照個照片,這張照片也會成為有力的證據,說明雙方在一個工地上生活、勞動過;工友的證人證言也是證據之一,只不過這種證據效率不高。”馮磊說。
“如果沒有任何證據,我們建議當事人回去尋找證據,不少人用過的方法是錄音,聲音和筆跡都是一個人特有的東西,通話時的錄音經過鑒定之后就可以確定對方是誰,同樣留有簽名的欠款單等書面文字也是有力證據。”
務工要留合同
山東海樂普律師事務所的李樂國律師告訴記者,臨時務工中容易發生討薪糾紛,其特點是項目的臨時性、施工方的臨時性和務工人員的臨時性,這些臨時性就增加了勞務關系的不穩定性,容易發生拖欠工資糾紛。李律師提醒,不管是否是臨時務工,務工者最好與相關單位簽訂一個勞動合同,“哪怕是簡單的合同也可以,留下對方簽的名字會有利于消除糾紛。”
李樂國律師告訴記者,在長期規范用工的行業一般不會出現工資糾紛,只有在建筑等幾個臨時工人雇傭較常見的行業容易出現。“現在能夠長期規范合同制用工的單位一般都較正規,現在工人也不好招,所以長期工人的工資一般能夠發下來,我接的糾紛中一般都是臨時務工者與外包方產生的糾紛。資金鏈從建筑單位到勞務外包公司不易出現問題,問題往往發生在資金從勞務外包公司經過包工頭到達務工者手里時。”
山東誠功(城陽)律師事務所的葛秀尚律師說,很多臨時務工者與相關單位之間都沒有簽訂合同,“原因之一是雇工者不愿意簽,原因之二是務工者不愿意簽,后者的原因是務工者想要比較自由的務工環境,干幾天能夠隨時換地方。建議務工者都與相關單位簽一下合同,留下些書面的資料,如果想離開原務工地點提前一個月告知雇工者就可以了。”
以正確途徑解決欠款糾紛
城陽區司法局工作人員提醒,外出務工者的底線是要留書面材料、記住老板的姓名、電話和個人信息、企業的相關信息。“如果雇工者說‘錢早晚給你,但現在沒錢’,務工者愿意等可以給出一定時間期限,再通過司法途徑 ,如果務工者不愿意等可以直接帶著相關證據到法律援助中心來,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城陽區法律援助中心的電話是87866901,法律服務熱線是12348。”文/圖 記者 趙偉華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