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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楓逸 近日,國家食藥監管總局公布了今年第二階段19類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監督抽檢信息。791種各類飲料被爆不合格,不合格率超過兩成。其中飲用純凈水、天然礦泉水、其他瓶(桶)裝飲用水樣 ,抽檢樣品不合格就達775種,占97.97%。不合格樣品中,也不乏樂百氏、匯源、娃哈哈、怡寶等知名品牌產品。(12月7日《京華時報》) 事實上,這已不是娃哈哈、怡寶等品牌桶裝水首次被爆不合格。近年來,湖北、福建等地質監部門抽檢中 ,也都發現過類似問題。今年9月,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19種不合格食品,怡寶、娃哈哈桶裝水榜上有名,被檢出霉菌、酵母及菌落總數超標等問題。其中 ,怡寶飲用純凈水菌落總數實測值是標準值最高限的1450倍。
在各級部門的抽檢中 ,桶裝水成為“重災區”,甚至不乏一些知名品牌“屢查屢犯”,值得深思。這一方面固然有桶裝水行業自身的原因。一直以來,桶裝水行業準入門檻很低,魚龍混雜。有的家庭作坊干脆就是鉆口井或者直接灌自來水,簡單過濾一下就能拉出去賣。由于生產能力有限,一些飲用水品牌往往會通過代工廠來生產產品,從而埋下了安全隱患。不過,在看到行業發展亟待規范的同時,我們更要從食品安全監管的大環境上找原因,違法成本過低才是桶裝水問題“屢查屢犯”的根源。
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生產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最高可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這樣的處罰看似嚴厲,但與按照標準規范生產的“守法成本”相比依然偏低。據介紹,正規企業生產桶裝水,僅對桶的清洗環節就要經過至少14道工序。此外,還要建立全封閉式的機械流水線作業區,以確保無菌灌裝。于是,在權衡利弊得失之后,一些廠家往往會抱著僥幸心理,簡化生產流程,忽略對生產環境、配套設備、消毒手段等細節的衛生安全把握。
近年來,法律法規對食品安全犯罪處罰過輕備受公眾詬病。有網友發出詰問,“在英國一道菜出了問題,餐館可能被罰45萬英鎊;在日本‘掛牛頭賣豬肉’,會導致公司停業、負責人被捕。而我們呢?”值得期待的是,今年首次進入法律修改程序的《食品安全法》,有望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在此前修訂草案送審稿公開征求意見時,國家食藥監管總局法制司司長徐景和曾透露,“按照建立最嚴格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的要求,食品安全法的很多條文當中和原來的條文比較,都提高了處罰的額度。”
同時,食品安全要想走出“屢查屢犯”,還必須摒棄“以罰代管”,從根本上加強對問題企業的監督和制約。明年1月1日起,食藥監管信用體系將在北京試行。在一個信用周期內,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如被扣滿12分,將被鎖入“黑名單”系統,面臨不予辦理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許可申請業務等8種信用懲戒。這一做法值得更多地方借鑒推廣。只有讓無良企業寸步難行,公眾的食品安全才有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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