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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的小勇和他偷來的電動車。
雖然每個人的13歲都不同,但至少應該在校讀書,小勇(化名)卻是個例外:他五年級輟學,開始四處流浪,一路
乞討,于五天前來到了日照,眼看要吃不上飯了,他就偷了兩輛電動車,并試圖將以10元的價錢賣出……接到報警后,日照路派出所民警立刻趕到了現場,將這個尚未成年的男孩帶回所里。4日上午,記者見到了這個從小四海為家的小男孩……
10塊錢,13歲少年街頭賣車
“你們來看看吧,這里有一個小孩子要賣車,我看像是偷的。”3日下午,一市民報警稱,他在路上碰上了一個小男孩,騎著一輛電動三輪車,要賣給自己。日照路派出所的民警立刻趕到現場,發現小男孩年紀雖小,說起話來卻十分老練。“我們去的時候他還正在和一個老人談判,一開始這個孩子說要賣200塊錢,老人不要,他就降到100塊,老人還是不要 ,他說50塊就賣,老人依舊擺了擺手,他急了,說10塊錢就賣。”民警告訴記者,小男孩要賣的是一輛紅色電動三輪車,市場價格在八千元左右,雖然小男孩要賣的這輛車已經不是新車,但也有六七成新,竟然以10塊錢的價格出售,不得不懷疑這輛車是非法途徑所得。民警將這個名叫小勇的小男孩連帶車一起帶回派出所。
討不著錢了,
盜竊兩輛電動車
根據小勇的交代,他五六天前來從臨沂莒南獨自坐車來到日照,身上就帶了四十元錢,其中二十元錢買了車票,在賓館住了兩夜花去了剩下的20元,手頭一分錢沒有了,他就一路乞討,見人就要錢,要么開口喊“沒吃飯要飯吃”,要么就說“要路費回家”。
“這些天有的時候一天就能吃上一頓飯,有好心人會給包子煎餅等。”小勇交代說,他來日照后就沿著長途汽車站一帶乞討,討來的錢除了買吃的,就用來上網了。
12月3日,討不到錢的小勇干起了盜竊的勾當。“我也不記得在什么地方了,是一個小區,有一輛電動車鑰匙沒拔下來,我就騎走了,然后把它鎖在了一個學校的門口,本來想把它賣了的,沒想到鎖完走著走著鑰匙丟了。”小勇告訴記者,他隨后又在一家二手車的店門口盯上一輛紅色的電動三輪車,雖然沒學過,但是膽大包天的他還是搖搖晃晃地騎了很長一段時間,見了市民就問要不要買車……
“不敢離車站太遠,怕回不去”
本周開始港城迎來了強冷空氣,溫度已經降到了零下,尤其是晚上更是冷得讓人不想出門,但小勇依舊不肯回家,在長途汽車站附近四處溜達,到了晚上就睡在醫院的大廳里,或者找個銀行的ATM 取款機小屋內湊合一宿。 小勇說自己已經從家里出來三個多月了,出門的時候就帶了一塊錢,然后就是一路乞討,到處輾轉,但是又不敢離家太遠。“來到日照后,我也不敢離車站太遠,怕找不到回去的路。”
記者從日照路派出所獲悉,由于小勇尚未成年,目前不能對其采取相關的處罰,已經聯系了莒南坪上縣的派出所。“他的母親是個殘疾人,父親也基本喪失了勞動能力,監護人來接他基本不現實了,所以我們對他進行相關的批評教育后,將把他送上車送回老家,也希望他能改過自新,做一個本本分分的少年。”民警說。
■心理學家
一味的打壓會引起更大的逆反
心理學家汲然老師說,他近期也陸續接到幾位青春期學生叛逆行為引起父母焦慮的案例,“13歲正在屬于青春期,反抗性強、愛激動、亂發脾氣、與大人唱反調,早戀,而父母們對突入而來的“襲擊”束手無策,只能采用強壓的手段,以致關系僵持。”
“小勇這樣的,打罵對他而言已經成了一種習慣,所以起不到任何改正他壞毛病的效果,應該進行正確的教育疏導。”汲老師說,青春期的孩子思想上處于半成熟階段,有一定的主見,希望得到尊重;有一定的思想,希望能夠實踐;他們不再接受一味的指揮和控制,有一定的能力反抗,并用自己的實際行動進行反抗的嘗試。所以,他們既需要獨立、自由、尊重,又需要提醒、鼓勵、幫助;而家長原來一直行之有效的命令、責備手段此時不僅會失效,而且還會勾起他對從前壓抑情緒的反抗,形成更大的逆反與隔閡。
偷完家里偷鄰居,偷完鄰居偷鄰村,偷完鄰村偷到縣城……
13歲少年的奇幻“流浪”
4日上午,記者在派出所見到了年僅13歲、卻又有些膽大包天的小勇。渾身污垢,他卻有說有笑,說起話來既十分老練,又很幼稚。他告訴記者,自己從小就開始偷東西,偷完家里偷鄰居,偷完鄰居偷鄰村,偷完鄰村偷到縣城……
大口地啃著煎餅,煎餅還未咽下,又端起了水杯……這是記者見到小勇的第一個畫面,紅色的棉服,單薄的仔褲,衣服上都已經沾滿了各種污垢,黑得發亮,大老遠也能聞見他身上散發的酸臭味,但是對于這些他很習以為常。吃完后開始和記者聊起自己“豐富多彩”的經歷,整個過程小勇可謂談笑風生,一點不保留。
小勇五年級還沒讀完就輟學了,家里的條件不好,但是他下學之后也并沒有開始幫襯著家里,反而到處惹麻煩,給家里捅了一個又一個的簍子。“媽媽眼睛看不見,爸爸被人打斷了肋骨,家里很困難。”小勇是家里的獨子,輟學跟著村里調皮搗蛋的哥哥們學會了偷,偷了東西就被父母打,打完了他再偷,偷完了再打……周而復始,最后他父親實在沒轍,用鐵鏈子將其手腳鎖了起來,但他愣是用鐵錘將鐵鏈子砸斷了。
一次次挨毒打,一次次伸賊手,屢教不改的他甚至把目光瞄準了家里的鍋碗瓢盆,“就是這么大的小鋁鍋,我拿去賣了五塊錢,還有這么大的盆也當廢品賣了。”一邊比劃,小勇一邊回憶著自己所干過的“大事”。“我還把家里的自行車騎出去,然后賣了五十塊錢。”家里實在沒什么東西可偷了,也沒什么可拿出去賣了,他就轉移了目標,將手伸向了鄰居家里。“他偷了鄰居7000塊錢,趕大集一下子就花了1500元,在集市上被鄰居逮了個正著,把剩下的5500元要了回去。”日照路派出所的民警介紹。
每次流浪,小勇就在家附近的臨沂、日照等地方逛游,有時候待幾天,有時是幾個月,沒錢就乞討或偷竊。當記者問起他以后還偷不偷東西時,他說了一句,“相信我,絕對不再偷了,偷了就剁手。”一副信誓旦旦的樣子。
文/圖 記者 高曉飛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